台北地檢署偵辦遠雄弊案,針對外界關注的大巨蛋案,審查該案的台灣建築中心前執行長許銘文涉嫌圖利、偽造文書等案,遭起訴求刑9年。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今(1)日表示,北市府已發函至內政部,希望內政部能對當初所核發的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認可通知書之合法性一事釋疑。

內政部營建署2011年委託台建中心審查大巨蛋的「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案」,當時有審查委員質疑避難防火、結構等仍有問題,遠雄必須修改,但遠雄遲遲未提交,卻趕在違約前4天(2011630日)火速取得建照,且提交的最終版計畫書內容根本完全沒有更動。檢方認定,時任營建署長葉世文涉嫌向評定審核的許銘文施壓,審查放水。

有媒體詢問,當時把大巨蛋案委託公正第三方的台建中心做審查,現在看來也不是很公正?對此,市長柯文哲表示,他早上看過林洲民給的資料,當時和現在的審查委員不一樣,且當市府有所堅持時,相信台建中心也不敢太離譜,沒有人看就呼攏呼攏過去,所以從他上任後,台建中心的審查還好,並未被批評。

林洲民補充說明,大巨蛋案整個市府程序走過3次,包括100年、101年以及106年的完整審查。當初台建中心聘請委員審查,100年的5位委員到106年變成11位委員,只有1位重複,而內政部在台建中心審完交出評定書後,會進到內政部,由內政部核發認可通知書。北市府在106年第3次收到內政部營建署核發的認可通知書後,就會進入市府的環評、都審程序。

林洲民表示,檢方昨日起訴後,都發局今日即發函給內政部,要請內政部詮釋內政部在100年、101年所核發的認可通知書,市府據此核發建造執照,這份認可通知書的適法性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