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控無人機將來有法可管了!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交通部所提修正「民用航空法」, 在器材及人員管理部分,要求自然人所有最大起飛重量250公克以上的無人機均須辦理註冊,也就是採取「實名制」登記,確定無人機所有人的身份,如果有影響飛航安全的情形發生,也能追究責任。

交通部民航局藉由美國、歐盟、日本等國家的立法經驗,同時參酌國際民航組織規範,並召開公聽會,朝兼顧社會秩序、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及產業應用發展修正「民用航空法」,遙控無人機未來將分別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合作、分工管理。

根據該草案指出,自然人所有最大起飛重量250公克以上的無人機均須辦理註冊;對於操作25公斤以上或1公斤以上具備導航能力的無人機則須經測驗合格取得操作證。另外,在活動區域部分,明訂禁限航區、航空站或飛行場四周及高度400呎以上由民航局公告管理,高度400呎以下由地方政府公告管理。

賴清德裁示,這次「民用航空法」修法草案,是以增訂專章的方式完整規劃遙控無人機的管理制度,並增訂民用航空運輸業的退場機制與相關罰則,對於提升飛航安全、無人機活動秩序,以及健全民航業的管理均有助益,應加速推動,請交通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儘速完成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