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將於19日舉行峰會,確定第一階段英國脫歐談判進展。對於英國提出願付200億歐元「分手費」,歐洲議會議長塔加尼(Antonio Tajani)表示,根本「微不足道」。

英國脫歐談判原本要在本月進行到下一個階段,但目前仍在原地踏步,英方財務捐輸規模成為爭議焦點,始終喬不攏。

歐盟各國領袖19日將在布魯塞爾進行為期兩天的峰會。英國首相梅伊(Theresa May)承諾,在2019年3月英國脫歐後會繼續捐款兩年,直到歐盟目前的預算期結束為止,總額為200億歐元(新台幣7156億元),但歐盟顯然並不滿意。

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歐洲議會議長塔加尼在《新聞之夜》(Newsnight)節目中表示,200億歐元根本微不足道,資金需求是500到600(億歐元),這才是實際情況。

塔加尼說,英國政府並不實際,「我們必須將錢的問題擺到檯面上,就如佘契爾夫人(Mrs Thatcher)30或40年前所說,我們要討回我們的錢,然後才有可能針對新協議展開協商。」

到底英國該不該付分手費?BBC分析指出,《里斯本條約》第50條中沒有就各方對金錢、權利和義務作任何規定。因此,如果英國和歐盟並沒有達成任何共識,第50條的確沒有要求英國向歐盟支付任何款項。

不過,根據英國上議院發表的報告認為,《里斯本條約》第50條實際來說是英國頭上的一把刀:如英國與歐盟無法達成協議,英國可以無須負擔任何義務而脫歐,但如果真的這樣做,英國將需要付出代價,也許會引起國際性的法律爭議。

相比英國,歐盟方面對這些錢更緊張,認為英國必先乖乖付錢,才可以與他達成任何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