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 (16) 日發出新聞稿表示,國語日報社為「政府捐助設立的財團法人」,為了避免政府捐助財團法人,其財產由公共性變為私有性,立法院在98年時通過決議、監察院也於99年糾正報告中要求行政主管機關,應該督導政府捐助的法人,半數以上董事由政府遴聘或指派,因為國語日報社是政府捐助的事實明確。

教育部也表示是依法對國語日報社予以適當監督,並非收歸國有、擁有主權或介入媒體,未來教育部將以主管機關的角色,並以「符合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之規範」及「確保其媒體運作獨立自主」之前提,輔導國語日報社進行捐助章程的修正及董事遴聘的程序。

教育部表示,有關國語日報社為政府捐助的相關事證及檔案公文,在8月30日時已在與國語日報社董事會召開的座談會中,向全體董事說明並聽取意見,相關資料也公告在教育部網站的即時新聞專區,歡迎各界共同檢視。而國語日報社雖有12位董事一再提出不服聲明,但是目前為止並未提出明確的具體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