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對台灣遠洋漁業舉黃牌約2年,農委會今天指出,漁業管理有落實,累計執法35件,並善用漁業監控中心預防IUU (Illegal, 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 fishing) 行為發生,還幫歐盟打擊國際IUU,獲其好評,有利於解除黃牌。

歐盟將台灣列為打擊非法捕撈漁業 (IUU) 不合作黃牌警告國家已屆滿2年,歐盟10月中旬將派員再來台灣了解漁業管理改善實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今天召開「台灣打擊IUU成果」記者會,公布改善實績。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副署長黃鴻燕舉例,各種自我改善作為之外,台灣已經做到配合歐盟執行打擊國際IUU(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業行為的程度。

他說,聯合國糧農組織(FAO)有一項港口國措施協定,推動聯合國會員合作打擊IUU漁業行為,台灣雖非聯合國成員,但是今年7月間,漁業署即與海岸巡防署合作,協助登檢宏都拉斯籍運搬船「WISDOM SEA REEFER」號,發現船上涉嫌載運IUU漁獲,並通報鄰國與國際組織,參與國際打擊IUU行為,歐盟很滿意。

林聰賢強調,除了修法、訂子法、做公告,突破外交萬難,跟各國簽署合作備忘錄(MOU),補足派駐海外觀察員等作為,也確實執法;而且總統蔡英文、前行政院長林全、現任行政院長賴清德都指示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全力改善漁業管理、執行打擊IUU的國際規範。

會中農委會漁業署於簡報中公布,最新執法裁罰件數累計35件,包含未回報漁獲裁罰經營者新台幣200萬元、從業人員40萬元,以及未經許可卸魚裁罰經營者600萬元。

林聰賢說明,新法上路裁罰金額很重,但是都是先透過漁業監控中心發現違規行為,聯絡改善,卻不做改善,行為異常到令人無法接受才裁罰的,例如未通報漁獲的案例,達6個月不通報。

他強調,處罰是最後手段,務必做到都沒有違法行為,以回應國際社會規範,讓台灣早日解除黃牌,才不會損及年產值數百億元的台灣漁業及漁民生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