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化爐底渣何處去?環保團體揭露,高雄縣政府提出每1.8噸底渣換台東縣1噸垃圾各取所需,然而台東縣政府卻以「基地填築」為名將底渣填放在太平溪出海口,下雨淋洗恐融出有毒物質。立委賴坤成指出台東縣「垃圾」處理出問題是因焚化爐尚須3億修復,立委林淑芬也指出高雄縣「底渣」因業者被收押禁見而「沒處去」;環保署承諾正在檢討「垃圾調度辦法」,訂出底渣回運合理比例,並細緻管理底渣再利用用途與地點,及改善底渣安定化、穩定化的處理程序。

焚化爐燃燒垃圾產生廢爐渣,「映誠公司」是南台灣唯一處理底渣的環保公司,去年卻遭爆料在安南區傾倒廢爐渣於魚塭,去(2016)年底謝姓負責人被收押禁見;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指出,業者號稱底渣有人買去做「基地填築」,但實際上卻直接丟到農地裡,被檢調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詐欺罪」起訴,導致合作的高雄縣政府每天拉出來的底渣沒有去處。

高雄底渣沒去處,台東則是「生垃圾」沒法處理;民進黨立委賴坤成指出,20幾年來在中央政府「一縣市一焚化爐」強力執行,但在不肖政客及業者包庇之下,台東焚化爐賠了19億多元,接下來還要花3億多做修復。在一來一往之下,台東縣政府接受高雄縣政府條件,達成1噸生垃圾換1.8噸底渣的協議。

看守台灣協會謝和霖表示,高雄市政府則為解決底渣問題,向台東縣政府提出每1.8噸底渣換台東縣1噸垃圾;台東縣為解決垃圾問題,竟於4月間拿回292噸底渣,5月間拿回430噸底渣。謝和霖表示,若台東縣政府每日外運垃圾80噸,換回144噸底渣,一年將運回5萬噸底渣,可填埋5公頃1米深的土地。

然而,謝和霖指出,底渣雖可「再利用」於基地填築,但仍有品質之分,品質越差,雨水一淋洗,重金屬就溶出來流到海洋造成污染,因此再利用時需要與環境阻絕。然而台東縣政府卻用於太平溪出海口北側污水廠預定地的「綠化區」,他質疑「底渣適合當公園綠地的基地填築材料嗎?」

環盟台東分會召集人劉月娥也痛批,連一般生垃圾堆放時,都要有「不透水布」阻隔,然而台東縣政府將底渣再生料填放在出海口的「綠化區」,上下沒有阻隔,直接裸放堆置;令她痛批去(2016)年「廢清法」賦予環保署「調度權」,環保署卻無作為,放任高雄縣、台東縣交換並不當堆置。

廢管處科長蘇意筠則表示,根據台東縣政府報來的公文,將底渣用於污水處理廠的「基地填築整地用」,在地點與用途上沒有問題,如果後續規劃設計為「公園」,會再要求縣政府做有效區隔;會再發文詢問台東縣政府將來設計規劃的用途。

民進黨立委賴坤成強調,1992年當台東市長第一天,就去垃圾掩埋場巡視,8年任內不時面對垃圾問題,當初雖有廠商、環保署宣導焚化爐好處,但市府搜集各縣市及國外案例,焚化爐不是「燒完什麼都沒有」,爐灰、爐渣的營運、處理成本高昂,雖對都市言是必要之惡,但台東市作為全國唯一無工業污染之處應三思。他痛批台東縣政府竟同意1公斤生垃圾換回高雄縣政府1.8公斤的底灰、底渣;底灰、底渣相較生垃圾,經過物理及化學變化含有「重金屬」,造成環境污染將無法挽回,呼籲縣政府留給台東純淨空間。

針對台東縣垃圾處理問題,他強調市長任內讓每日垃圾量從155公噸降為40公噸,挨家挨戶宣導減量分類、資源回收;然而現在台東市垃圾量又來到80公噸,他呼籲中央、地方聯手推動「0垃圾政策」,做好資源回收。他也強調,任內蓋的「垃圾掩埋場」用了16年還在繼續用,也預留旁邊「退輔會」的地滿足未來需求,週遭1、2公里少有人家,縣政府都不願意用,他呼籲台東縣政府減少要掩埋、焚化處理的垃圾,並用焚化爐1/10預算做「衛生掩埋場」及「資源回收場」。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也說,台東縣政府垃圾處理想要「零成本」,用生垃圾換底渣,看起來很好但影響環境長遠,她強調垃圾處理一定有代價,不應抱持這種思維。她痛批環保署,指出法律上底渣再利用與管理,自始至終都是環保署責任,底渣品質不安定,含氯量高,環保署過去也承認,再生材料用在公共工程品質「不合格」,她認為環保署若不要求焚化爐業者底渣品質穩定,卻說用在公共工程是「騙人」;底渣的重金屬戴奧辛要「安定化」、「無害化」才能「再利用」,卻幾乎都沒有法規、很鬆散,等同變相讓有毒物質擴散到生產基地、農地、填築在道路邊污染環境。

林淑芬舉國外法規強調,底渣要「熟化」才能用於大型工程與建築基地的「基地填築」,下面須有不透水層、水泥層等阻隔設施,也要阻隔雨水沖刷侵蝕,避免溶出有毒物質;每個月檢查溶出,並要公開上網。她要求環保署嚴格執行法規落實管理。

督察總隊副總隊長林左祥回應指出,廢清法去年修法後賦予環保署調度垃圾的權力,環保署正在研議辦法,高雄、台東目前願意互相協助,但「1:1.8」比例是否合理,未來「垃圾調度辦法」中會明確規範合理的「底渣回運比例」,並找各縣市研商取得共識。廢管處科長蘇意筠也說,目前再利用規範是每500公噸底渣要檢測一次,新的辦法將細緻規定再利用部分,包括再利用的合適地點,納入安定化、穩定化的處理程序,也會改變檢測方式。

台灣環盟劉志堅理事長則認為,焚化爐底渣問題應從源頭解決,垃圾中廚餘佔比高達6成,農業可以消化作為「堆肥」使用。農民徐蘭香也痛批,政府一方面把廚餘當垃圾燒掉,製造煙跟氣;卻一方面買化肥堆置在農地上;她指出農民日日夜夜在田間努力工作創造乾淨食物,卻找不到肥料;她批評政府把可以用的東西變成廢棄物,卻要補助3億元給台東縣政府修復焚化爐,若3億元補助農民做堆肥,可以做出非常優質的食物。

 

立委林淑芬(中)22日指出高雄縣「底渣」因業者被收押禁見而「沒處去」。   圖:汪少凡/攝

環保團體22日指控,台東縣政府以「基地填築」為名將底渣填放在太平溪出海口,下雨淋洗恐融出有毒物質。   圖:林淑芬國會辦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