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講究養生的婆婆媽媽都認為味精不是好東西,使得「味精有毒」這樣的說法已經流傳四十多年,期間雖然有許多專業的闢謠回應,但成效仍是不彰,食品藥物管理署,特別邀請台灣大學食品科技研究所葉安義特聘教授,以及臺灣國際生命科學會張月櫻秘書長,向民眾解答在使用味精上的疑惑,這個影響了大半世紀的謎題。

專家指出,討論食品「有沒有毒」時,其實需兼顧食品本身的毒性與使用量,例如水的毒性很低,但是一味飲用,也會造成死亡,若在正常情況下飲用,水是沒有毒。所以,毒理學家會用「每日容許攝取量」(Acceptable Daily Intake,簡稱ADI)幫忙大家認識物質的健康風險高低,ADI值愈高,表示每日可以攝取的量較高,健康風險就愈低。

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AO)、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物聯合專家委員會(WHO)這兩個單位,曾對味精進行評估,他們表示,味精的毒性低,也不會有嚴重、長期的健康危害,只要是合法、合理使用,並不需要限定數量。在澳洲和紐西蘭的食品標準(FSANZ)中,也引用了「大量科學研究壓倒性的證據」,明確地否認味精和「嚴重不良反應」或「長期後果」之間所存在的任何聯繫。

不過在FSANZ中,確實也描述了有少於1%的敏感族群在一餐中所攝取大量的味精時,有可能會遇到「短暫」副作用。這些敏感族群,在食用味精後一小時內,身體會感生反應,尤其是在高劑量(如一餐3克)時,症狀更明顯,包括急性、暫時的口渴、脖子、上肢及胸部的灼熱或發麻感、頭痛、胸悶、冒汗、上肢發麻變弱等症狀,這些症狀,也就是俗稱的「味精症候群」或「中國餐館症候群」。專家表示,這些症狀雖然會造成身體不舒服,但沒有致命性,只要少吃、混吃甚至不吃,狀況就能得到改善。

雖然味精無害,而且這種鮮味物質也自然存在肉類、母奶、乾酪、海鮮、番茄、高麗菜和昆布等多食物中,大多數人食而不知它的存在,缺了它食物可能會變得不再鮮美可口。但過量的添加味精,卻會讓敏感族身體不舒服,所以適量添加,才是最佳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