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指出,2017年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從5月1日至31日止,台中市稅務局表示,繳款方式有: 臨櫃、超商、ATM、活期存款帳戶轉帳、金融卡網路繳稅、信用卡與憑證線上查繳稅等方式。

中市稅務局說明,納稅義務人如已於開徵2個月前申請委託轉帳代繳稅款,要於5月31日前在金融帳戶內預留足額應納稅款,以利6月1日扣款,如未辦理約定轉帳納稅者,可利用其他管道繳納稅款,除符合住家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或應納稅額在100元以下等免予徵收外,房屋稅繳款書、轉帳繳納通知書及公同共有核定稅額通知書都已寄發,應依限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中市稅務局說,臨櫃繳納的話,持繳款書至各縣市代理公庫及銀行、合作社、農漁會(郵局不代收)等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便利商店的話,應納稅額在2萬元以下,可到7-11、全家、萊爾富、OK等4家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並保留交易明細表及加蓋店章的繳款書收據等。

中市稅務局也說,另可透過自動櫃員機轉帳納稅,在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的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稅,繳納金額不受3萬元限制;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的話,納稅義務人利用於金融或郵政機構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透過電話語音或至繳稅服務網站轉帳繳稅。

中市稅務局表示,還可透過晶片金融卡網路繳稅,利用本人晶片金融卡,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進行轉帳繳稅;若使用信用卡,納稅義務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名義持有的信用卡,透過電話語音或至繳稅服務網站繳稅,經檢核無誤並取得發卡機構核發的授權號碼後,即完成繳稅程序;若用憑證線上查繳稅的話,納稅義務人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全民健康保險卡,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登入,即可線上查詢繳款明細,並可直接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

中市稅務局進一歩說明,以上繳納稅款方式,除信用卡繳納由各發卡機構規定是否須支付服務費外,其餘方式均不需負擔手續費。另外,辦理委託轉帳、使用自動櫃員機、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或信用卡方式繳稅者,於扣款、繳稅成功後,該局將郵寄繳納證明書,作為完稅憑證;民眾收到繳納證明書前,請保留繳稅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