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4組今(28)日召開第5次會議決議指出,在採起訴狀一本制度之前,起訴書應於一審判決後上網公開。但如經被告要求,或檢察官已將起訴事實提供媒體報導,或媒體已主動報導者,則應立即上網公開。召集人許玉秀表示,「與其隱瞞,不如全部公開」,畢竟資訊被公開,越有被檢視的機會,也是為了要保護被告。

今天的會議在繌統府舉行,歷經4個半小時討論起訴書公開上網、第三人申請審判錄影與錄音和卷證、終審法院應召開言詞辯論庭等8個提案仍未處理完畢,有2案未討論,包括裁判格式、建議總統依據憲法所賦予的職權,設計提供社會及相關政府部門繼續對話的諮詢平台,因時間來不及,未能觸及。

今天會議的決議包括下列4點:

一、未來刑事訴訟法採起訴狀一本制度之後,起訴書應於起訴公告或公布後,即時上網公開;而在採起訴狀一本制度之前,起訴書應於一審判決後上網公開。但如經被告要求,或檢察官已將起訴事實提供媒體報導,或媒體已主動報導者,則應立即上網公開。

二、建議司法院、法務部研議於偵查及審判程序終結後,是否開放第3人申請錄影、錄音或卷證及其相關法制。

三、法務部所建置的律師資訊查詢系統應予公開,其中,律師受懲戒資訊,除了停止執行職務及除名的懲戒處分,應公開至受懲戒人死亡之時為止,其餘懲戒處分,於執行5年後不公開。

四、建議司法院及法務部以「重建司法系統和人民的關係」為目標,制定一個5年數位與開放政策計畫,並編列相關預算與人力資源。每5年需檢討一次。

今天的會議還邀請法官協會、檢察官協會、法律扶助基金會等團體代表以及黃東熊教授到場就人民參與審判等議題提供專業意見,供該組委員決議參考。

此外,今天也預定5月12日將進行一整天的會議,預計將繼續討論人民參與審判及法庭直播等議題,並作成具體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