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教育與文化委員會今天下午通過修訂新興的電子競技業納入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以因應電競列入亞運比賽項目,及早提升國內電競的位階與國家隊培訓計畫,以利爭取亞運獎牌。
2022年杭州亞運日前已確認將設立電競成為正式比賽項目,屆時若台灣選手一舉摘金,將可獲約300萬元國光獎金。
未來電競納入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的修正獲得通過,電競將會步上90年代撞球業的後塵,形象、位階脫胎換骨,納進運動競技範圍,不僅有稅法優惠、產業補助,也能享有國光獎章、培訓、比賽經費補助,大大提升電競業的位階。
[Newtalk新聞] 電子競技納入運產 選手摘金可獲300萬獎金
發布 2017.04.25 17:28
2022年杭州亞運日前已確認將設立電競成為正式比賽項目,屆時若台灣選手一舉摘金,將可獲約300萬元國光獎金(圖為閃電狼OW比賽現場)。 圖:蔡幸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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