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今 (25) 日發出聲明稿,澄清目前並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含戴奧辛雞蛋的汙染源是飼料

農委會表示,有關媒體報導台灣鋼聯處理含集塵灰廢棄物回收之工業用氧化鋅,販售予領有農委會飼料製造登記證之陸昌化工及鋅安工業,導致雞蛋戴奧辛污染事件等情節,農委會調查發現,陸昌化工因價格競爭銷售不佳,近年已無生產;鋅安目前飼料用產品僅有氧化鋅一項。農委會初步研判,鋼聯公司產製的氧化鋅沒有流供飼料用的情形。

嘉義縣政府也表示在4月24日下午接獲農委會通報後,即刻赴鋅安公司查核實際生產情況,經查該公司所營氧化鋅產品,以工業用佔95%,飼料用佔5%,所購入鋼聯公司之粗氧化鋅係供作工業用氧化鋅(橡膠用)之原料,另飼料用氧化鋅原料則購自其他廠商。縣政府人員現場勘查結果,飼料及工業原料與成品均分別儲放,且鋼聯公司產品包裝上皆標示「禁止用於食品、飼料、藥物」等文字。

嘉義縣政府表示,鋅安公司產製之工業用及飼料用氧化鋅成品均於外包裝標示「禁止添加於食品」,工業用則另標示「非食用 僅限于工業用途」字樣,已予明顯區隔不同用途。

農委會與嘉義縣政府近日內將就鋅安公司提供的相關進出貨證明及發票等資料進行勾稽比對,並採樣檢驗,以確認事實真相。

農委會再次強調,農委會已公告事業廢棄物、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或清除處理機構資源化產品,不得使用於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依飼料管理法第20條第1款規定不得製造、加工、分裝、販賣、輸出、輸入、供自己或他人使用,如違法使用,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併科新臺幣2千萬元以下罰金。

這次雞蛋戴奧辛超標事件,相關單位已針對可疑畜牧場及相關飼料、水、空氣等介質進行採樣調查,以加速釐清確實污染源,農委會今天也邀集專家學者、飼料業者及產業團體研訂飼料及飼料添加物之戴奧辛標準,以維護飼料品質及畜禽產品安全。

鋅安工業用氧化鋅外包裝照片。   圖:農委會提供。

鋅安飼料用氧化鋅外包裝照片。   圖:農委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