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北地檢署於本月14日洩密案開庭結束後,於14日深夜及18日兩度發布新聞稿批評前總統馬英九,馬英九辦公室今(18)日表示,若台北地檢署對馬前總統依刑事訴訟法行使權利之無罪答辯有任何指教,請於法庭內當庭陳述,以示對承審法官之尊重。

馬英九辦公室指出,台北地檢署不於開庭當日就被告於法庭內攻防,罕見以地檢署名義,於當庭當日深夜發新聞稿,已先自失立場,又於6月2日開庭前,將應於法庭內攻防之內容,再以地檢署名義發佈新聞稿,其原因為何?實在令人無法理解。

馬英九辦公室表示,本案既已由法院依法審理,雙方攻防應在法庭內為之,以示對法院及司法體制的尊重,之後對於北檢有關本案之庭外新聞稿將不再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