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想要偷偷跑到花蓮爬黑山的登山客可要小心了,花蓮縣議會最近三讀通過花蓮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未來未依規定入山,最重可罰5萬元,搜救費用還可能要自己買單。

花蓮縣是繼台中市、南投縣後,全國第3個完成立法縣市,只要再報請中央核定後就可立即實施。愛好登山者記得在這三個地區爬山,一定要事先合法申請。

花蓮縣在上個月接連發生南二子山及合歡東峰兩起山難事故,搜救過程長達十幾天,至今投入大批人力物力仍找不到失蹤者,家屬也憂心如焚。

為了防範類似意外不斷發生,花蓮縣政府自去年7月開始推動登山管理自治條例的立法工作,並在今年3月排入議會審查議程。

花蓮縣消防局表示,新條例施行後,對於依法入山發生意外所產生的搜救費用,將可由保險公司支付,不再由全民買單;如果登山者擅自進入管制區而發生意外,除依法處以3仟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外,搜救費用也將要求登山者全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