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邱毅指控高雄市長陳菊在凡那比颱風來襲時,跑去田寮泡冷泉,未坐鎮高雄市勘災,由於適逢2010年市長選舉期間,陳菊提告邱毅誹謗及違反選罷法,高雄地檢署將邱毅起訴,高雄地院則認定邱毅有善盡查證義務,判無罪,但可上訴,高雄市新聞局長丁允恭今(14)天表示,一定會上訴。

丁允恭表示,邱毅散播不實言論影響選舉,此風不可長。他說,陳菊當天確實沒有去泡冷泉,全世界都知道邱毅在說謊,這種判決令人不解,也令人不服,政治人物不應該信口雌黃。

高雄地院認為,邱毅指控陳菊泡湯,市議會己數度公開質詢陳菊當天行蹤,並經媒體報導,而邱毅也透過高雄市議員王齡嬌、吳益政等人查證其質詢內容及市府如何答覆,邱毅當時身以立委身份對此事提出質疑及評論自屬合理。

判決並指出,邱毅辦公室主任林砡如接獲蔡玉真檢舉「陳菊可能在田寮花季飯店按摩」後,曾設法取得當天花季飯店錄影帶等事證,但邱毅並非犯罪偵查機關,無法命飯店交出錄影帶,或要求陳菊提出通聯紀錄,可見得邱毅己盡合理查證義務,不能再要求邱毅應盡到完全確認事實的查證義務,基此,難以認定邱毅是故意捏造虛構及散佈不實言論,而判無罪。

陳菊提告邱毅違反選罷法、誹謗罪,高雄地檢署曾兩度以邱毅是對可受公評事項發表言論等理由處分不起訴,陳菊不服,聲請再議後高雄高分檢兩度發回重查,雄檢2015年間才以邱毅未盡查證義務發表不實言論等理由將他起訴。

雄檢起訴理由,根據陳菊在凡那比颱風期間的手機通聯紀錄、基地台位置以及官邸監視器畫面,陳菊並未至田寮泡湯,只在官邸附近,且經檢方傳喚邱毅辦公室主任林砡如和名嘴蔡玉真作證,2人都坦承當時直接、間接將訊息傳遞給邱毅時,並未指出有陳菊出現在花季冷泉會館的錄影帶,但邱毅卻在2100全民開講中表示,有錄影帶等證據。

同時,邱毅在2010年11月5日接受電子媒體訪問時,手拿一疊資料說,「我再講明白的說,妳的通聯紀錄顯示,919下午1點半到3點半,你的通聯紀錄座落地點不就在田寮嗎?」但檢方傳喚邱毅時,邱毅指手中拿的資料是雨量分布圖,而非通聯紀錄,並坦承當時並未取得陳菊的通聯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