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垃圾委外焚化,但是燒1公噸垃圾要運回1.8公噸底渣自行處理,今天引起雲林縣議員非議,要求正視解決;縣長李進勇認為不平等,但「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深感無奈。

雲林縣議會臨時會今天由縣府專案報告2017台灣燈會成果、行政院總體基礎建設前瞻計畫爭取情形和雲林縣垃圾委外焚化底渣運回處置事宜等3案。

雲林有林內焚化廠但未啟用,垃圾委外焚化1公噸交換運回1.8公噸底渣處置的條件,引起雲林縣議員林聖爵抨擊,雲林每月1.2萬公噸垃圾,要換回2.16公噸底渣,關切底渣是否影響水源及環境,底渣何去何從。

林聖爵舉出台中利用底渣設置停車場的例子,發生惡臭且水質汙染超標,雲林至今未見妥善處理底渣辦法,未來縣內將到處可見底渣,影響不難想像,堅決反對底渣運回雲林。

雲林縣李進勇也認為這是「不平等條約」,但是為了垃圾處理,「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深感無奈,除了積極推動垃圾分類以達減量,也爭取中央補助推動生質能源中心計畫,期以減輕垃圾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