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當「濫訴」成為轉移焦點的煙霧彈
「濫訴是轉移焦點的假議題!可怕的是背後的共犯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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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前面的系列文章中,已經具體指出這殘酷的真相——連監察院明文要求「新北市政府查處」的案件,新北市立三民高中都能吃案。老師們覺得個別家長的投訴能有那麼大的威力嗎?投訴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投訴背後的「共犯結構」。投訴的事情會被「無事變有事、小事變大事」,背後就是共犯結構在操弄。行政人員甚至校長跟您說甚麼?您就輕易相信嗎?身為老師怎麼會如此缺乏判斷能力。諸多冤案背後如果沒有共犯結構都不會有事,是共犯結構硬是將其大辦特辦。老師們該釐清的是您身邊哪些人在陷害您,否則源頭不除,以後還會繼續發生。
近年來,校園爭議頻傳,每當教育現場的弊端或不公被揭露時,總有一股聲音急於將矛頭指向外界,大肆宣揚「家長與社會各界濫訴」已嚴重癱瘓校園。然而,以筆者長年在教學現場的觀察,「濫訴」根本只是一個模糊焦點、轉移視線的假議題。放眼全國軍、警、公務人員以及高度競爭的金融服務業,哪一個行業不需要直接面對社會大眾的監督與投訴?為什麼偏偏在教育界,對於外部的監督與投訴會被放大成無法承受之重?真正的危機從來都不是投訴本身,而是投訴機制落入封閉體系後所產生的嚴重變質。
一、 核心省思:調查權遭校方行政與校內派系「武器化」
深入探討現行制度,我們必須面對一個殘酷的真相:許多時候,校園內的調查權早已遭到校方行政或校內派系「武器化」,淪為遂行打壓異己的東廠邪惡工具。
平心而論,多數基層教師的專業在於教學與輔導,法治常識普遍不足;而教育行政人員濫權瀆職、外行領導內行的情況更是時有所聞。一旦牽涉到司法或準司法案件時,校園內部那種缺乏法治觀念、習慣拉幫結派的封閉生態,根本完全無法勝任。試問,有幾位老師真正用心去研究過艱澀的教育法規與正當法律程序?至於校內拉幫結派的惡質文化,許多老師心裡有數卻敢怒不敢言。在這種結構下,校內調查往往不是為了追求真相,而是為了尋找「符合校方行政與校內派系利益」的結論。
二、 結構性共生:為什麼真相永遠不見天日?
許多老師在遭遇不公時,習慣寄望於體制內的申訴管道,或是向教師工會尋求協助,但現實往往令人心寒。以新北市立三民高中過去發生的事件為例(包括:林姓教練毆打學生案、必選生物暨詹姓生物老師案、楊姓數學老師案),為了袒護自己人、打壓吹哨者,校方可以長期吃案,甚至連監察院的調查也敢用敷衍、掩蓋的方式應對,把社會大眾與監察機關當成傻子。這類的真實案例血淋淋地向大眾證明了:「濫訴是假議題!」
那麼,為什麼「濫訴是假議題」這個真相見光如此困難?
- 利益共構的保護傘:真相見光,等於宣告體系死刑 現行制度下,部分教師工會與校方行政之間早已形成了一種互利共生的保護傘生態。為什麼「濫訴」這個假議題能鋪天蓋地?因為一旦真相見光,一般教師就會瞬間清醒,看穿校內調查的本質——譬如說,某些校長、行政人員或教師會幹部,在你面前誆騙你是家長濫訴,他會幫你想辦法,但轉身就慫恿家長繼續投訴,你的案件自然就瞬間膨脹——進而強烈訴求落實調查權的外部化與專業化。對這群既得利益者來說,死守「濫訴」這塊遮羞布,才能阻止真相曝光、保住他們一手掌控的權力與利益蛋糕。
- 權力與會費的現實掠奪:組織生存的焦慮 調查權一旦走向外部化和專業化,校方行政將失去讓基層老師乖乖聽話的威權武器;而部分教師工會也將面臨會員流失、收不到會費的生存危機。為了維持自身的組織利益與控制權,他們必須聯手將矛盾導向外部投訴,用「濫訴」來轉移焦點,讓基層永遠活在恐慌中,不敢奢望體制外的真正改革。
- 心靈雞湯的幻影:組織在關鍵時刻的冷漠與割席 更殘酷的是,現今許多老師乖乖繳交會費,心裡想著是買個保障,就像在交「保護傘會費」;但在真正出事、面臨不公調查時,組織往往先衡量你的利用價值,才決定要保護到什麼程度。多數老師放下戒心去找工會協助,最後換來的往往不是實質的法律突破,而只是空泛的「心靈雞湯」。這種基層的無力與盲從,正好成為教育行政官員、校長與校內派系操弄輿論、持續掩蓋真相的最佳溫床。
教育局處、校方與部分教師工會,正是現行封閉體制的既得利益者,他們涉嫌帶風向操作「濫訴議題」,目的就是為了阻止外界監督,保住他們手中的權力蛋糕。
三、 破局的金鑰:建立縝密的調查權外部化與專業化制度
回顧近年來無數不公義的對待,例如李姵萱老師(北市內湖高工)、周濤老師(新北自強國中)以及林姸黎老師(新北三民高中)所遭遇的困境,再多的陳情案件如果只是在封閉的體系內繞圈子,都只是徒勞無功。
以李姵萱老師為例,因揭露校園管理問題並提出檢舉後,後續遭校事會議調查,相關事件已經媒體報導。這並非要將任何個案視為定論,而是希望社會正視:如果不同縣市、不同學校一再出現類似爭議,我們真正該檢討的是制度,而不是把每一件案件都視為孤立事件。
正如許多校園事件所呈現的,問題不是單一教師,而是制度設計是否足以防止權力失衡。當個案不斷重複發生,就值得思考是否存在共同的結構性原因,而不是僅以「濫訴」兩字一筆帶過。
當社會熱議「校園濫訴」時,更不能忽略另一個同樣值得正視的問題──是否存在「校長濫用校事會議」或「行政權力濫用調查程序」的現象。唯有兩者都接受公平檢驗,教育改革才能真正回到制度,而非停留在彼此指責。
因此,廢除校事會議並不能真正解決問題,因為只要調查權一日不離開封閉的校園,球員兼裁判的結構性偏頗就永遠存在。真正解決問題的金鑰只有一個:建立縝密的調查權外部化與專業化制度。
當純粹的「教育與輔導工作」回歸校園自我深化,而一旦牽涉到法律責任、懲戒或準司法案件時,必須全面交由具備高度法治素養、獨立於校園權力結構之外的外部專業機構來調查。唯有徹底剝奪行政威權控制的武器,讓陽光真正照進校園,才能終結黑箱與吃案,還給基層教師一個公平、公正、有尊嚴的法治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