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今天表示,中華民國駐檀香山辦事處代表我交通部於5日與美國夏威夷州交通廳簽署《相互承認及換發駕駛執照瞭解備忘錄》,即日起生效。未來居住夏威夷州且符合申請資格的中華民國國民,均可持有效的我國普通駕照,免路考及筆試申換夏威夷州駕照。

外交部發布新聞稿表示,夏威夷州州長伊芸(David Ige)及該州參議院、眾議會領袖亦在場見證該備忘錄之簽署。夏威夷州是全美第22個與我完成駕照互惠安排的州,我國則是第2個與夏威夷州有此互惠措施的國家,有助提升雙方旅居人民的便利,深化我與該州在各領域的關係,是雙邊關係進展的重要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