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21名在馬來西亞涉嫌電信詐騙的國人遭遣送至中國。對此,陸委會29表達抗議,並呼籲中方應與台灣共謀解決之道。同時,外交部對馬來西亞政府罔顧「原國籍管轄原則」,逕將21名國人遣送中國表達嚴正抗議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表示,根據外交部通報,29日中國擬將在馬來西亞涉嫌電信詐騙犯罪之21名國人強行押往中國,陸委會隨即透過兩岸聯繫管道,向中方提出要求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讓該案21名台灣民眾,交由台灣接返回依法偵審處理,不可強押至中國。

陸委會表示,在29日確認21名國人遭強押帶往中國後,他們隨即再向中方提出嚴正抗議,並表達深切遺憾,認為中方此片面作法,無視於台灣多次呼籲應由雙方各自帶回己方人員依法處理,損害兩岸治安機關合作偵辦的默契與基礎,更對灣人民情感造成嚴重傷害。

陸委會說明,已向中方要求,在涉案國人被押至中國後,中方應依據兩岸司法互助協議規定,儘速完成人身安全通報,並保障國人在中國的相關司法權益、履踐正當法律程序;並於人道關懷立場,協助安排家屬探視相關事宜。

陸委會再度重申,政府為有效打擊跨境電信詐騙犯罪,已組成跨部會平,並實施相關強化作為;在11月初,台灣警方更破獲一跨境電信詐騙犯罪的洗錢水房,展現台灣打擊跨境電信詐騙犯罪之成果,但要能有效遏止跨境電信詐騙犯罪案件之發生,仍有賴雙方的持續合作。

陸委會說明,希望中方能夠摒除成見,在既有的合作基礎上,透過雙方良性溝通與對話,繼續向前邁進、相向而行,共謀妥善因應之道,只有持續透過雙方治安機關的合作,才有助於打擊電信詐騙犯罪,保障兩岸人民的權益與福祉。

陸委會表示,對於過去已被遣送至中國的涉案國人,政府也持續努力與陸方進行溝通,爭取將相關人員接返回後依法偵查、審判。

外交部指出,為爭取早日將21名涉嫌之國人併相關卷證遣返國,外交部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自案發後即與馬國政府保持密切聯繫,合作進行後續偵查,除了隨時掌握台灣籍犯嫌動態外,並透過各種管道與馬國政府交涉,盡全力要求馬方於執行該案犯嫌遞解出境,確實依「原國籍管轄原則」將台籍嫌犯遣送回國。然而,馬國政府迫於中方的強大壓力,罔顧台灣訴求,於1129日強制將21名我國籍人士,併同其餘在馬國陸續逮捕的中陸籍犯嫌逕遣送中國。

外交部表示,馬方此一作為已嚴重侵害國人權益,並傷害台、馬長期友好情誼。外交部除向馬方提出嚴正抗議外,並已第一時間轉知法務部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以便透過「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之機制續與中方聯繫協調,要求將國人送返國內面對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