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20日舉行院會,正式通過《電業法》修正草案,並函送立法院審查,最快這個會期內就可以通過。而新版的《電業法》修正草案中,確定採2階段修法,20日通過的第1階段修法,將採取「綠能先行」的綠電自由化。而將台電分割為發電及輸配售電2家子公司的「廠網分工」,將列在第1階段修法實施,最快修法通過6至9年,就會完成分割。

外界高度關注的《電業法》修法,在台電員工以及部分民意的反彈聲浪下延宕近2個月,終於在20日的行政院會正式通過,函送立法院審議,經濟部長李世光、能源局長林全能以及台電董事長朱文成上午也出席會後記者會,對外說明新版《電業法》修法。

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新版《電業法》修正草案確定採取2階段修法,第1階段的自由化將以綠能為主,開放「再生能源發電業」可直供、透過台電網路代輸,以及由「再生能源售電業」或台電躉售,費率不受管制。台電也必須符合電力排碳係數管制,以及備妥備用容量。

另外,第1階段雖然也開放「新設傳統發電業」,但僅局部開放,所發的電僅能售予公用售電業(台電),至於傳統發電業若要代輸、直供,或是透過「一般售電業」售予用戶,得等到第2階段修法後,才會實施。

而第1階段修法通過後,開放「再生能源發電業」以及「再生能源售電業」的「綠電自由化」,預計1至2.5年可以完成。

值得關注的是,過去法案還沒出爐前,被列在第2階段修法的「廠網分工」,也就是將台電轉型為控股母公司,旗下切割為發電及輸配電2間公司。此次的「政院版」法案則是放在第1階段修法中一併處理,但必須等到修法後6至9年才能落實,換句話說,《電業法》修法在立法院這個會期三讀過關後,最快6年,台電就會分割為發電及輸配電2間子公司。

面對台電即將被「分割」,台電董事長朱文成在院會後記者會中表示,過去幾年來,就已經預期未來電業自由化的方向,並積極地將內部分為幾個事業部,今年1月1日起,已有4個新設的事業部開始運作,未來也會精進事業部的運作方式。

外界質疑,修法後,要等到6至9年才能落實「廠網分工」,是否刻意延宕導致修法變成表面工夫?朱文成表示,台電原先自有的電網,在開放可提供給綠電業者使用後,必須要訂定運轉規則,以及設置結算系統,其中涉及很多軟硬體的更新,不是短時間內可以建立,因此,在修法通過後6至9年這段期間內,台電會積極籌備這些軟硬體設施。

政院版《電業法》修正草案將分兩階段修法,圖為經濟部提供的修法藍圖。   圖:柯昱安/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