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許宗力發表的我對司法改革與大法官再任問題的一些看法一文指出,「陪審也可能與我國所屬歐陸法系的法律體系出現扞格,短期內較無可能引進,較可行的因此似乎是參審制。」對此,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張靜表示遺憾與不認同。

他們指出,從許宗力這段發言,他們警覺到許宗力對於何謂人民參與審判?何謂陪審團制度?似乎不了解。另外,許宗力對於蔡英文總統520的就職演講,提到台灣要司法改革,並就陪審或參審來選擇一事,竟然在未經由全國司法國是會議,經由眾人的討論決議前,似乎就已先下了結論,此也有嫌武斷。

他們表示,許宗力這樣漠視蔡英文就職演說重大宣示所呈現的武斷,不正是多年來人民痛恨司法官僚、不信任司法的原因嗎?難道許宗力在還未上任前,就因循苟且複製此一問題嗎?

他們表示,其實任何一種人民參與審判制度,不論是陪審或參審,皆無法在短時間內引進。從鄰近國家日丶韓為例,510年都是必要的進程。在「人民參與審判」這個議題中,陪審制應該是最好的答案。真正體現司法民主化的精神。

他們指出,過去司法院提倡之觀審制,人民只能「觀」不能「審」;而參審制係「法官與人民一起」審理案件,在實際運作上,法官能輕易主導整個審理過程,人民淪為背書,參審制的素人被批評為點頭參審,已經是共識。參審是形式化的制度,受到的批評汗牛充棟。不知許宗力為何獨鍾一味?

他們表示,再者,陪審團審判,有罪無罪的事實認定交由陪審團,一方面法官不得干涉,真正的體現人民參與審判的精神。另一方面,法官也無庸撰寫冗長的判決書,大大的減輕法官負擔。也增進審判的效率。這才是真正解決問題的司法改革。

他們指出,反觀參審制,法官的工作負擔比現制更多更重,將製造更多問題。這種不能解決審判核心問題,又製造更多問題的方式,是假改革,其失敗應可預見。難道這真是許宗力所要的司法改革?

他們指出,許宗力早期留學德國,因此傾向參審,而對於陪審團不了解。但是,人不是萬能,也不期待萬能的司法院長。們期待能學習與察納雅言,進而開創制度、改革司法的院長。

他們呼籲許宗力,應該傾聽及開始理解陪審團制度。陪審團這種獨立於法官,藉由士農工商多元的12名素人,組成的陪審團,對事實作判斷,藉由人民多元及豐富的經驗,彌補法官的不足。並能有效監督法官。

他們表示,陪審團在全世界早有52國施行。台灣最近這幾年,不論司法院官方還是NGO所舉辦的人民參與審判模擬法庭,有一個大家都承認的事實,就是人民絕對是有能力獨立參與審判來評議暨認定事實。而參審也確實發現法官主導審判的現象。因此,陪審制才是讓司法權民主化,並讓司法得到人民信任的制度,「真心希望許宗力,再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