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羽球好手戴資穎未穿中華奧會贊助廠商提供的球鞋,傳出可能遭到中華民國羽球協會懲處。對此,戴資穎17日晚間於個人臉書上發文釋疑,強調羽協的贊助廠商(Yonex)常在比賽前2、3天才將賽服和球鞋送來,且尺寸常常不合,加上適應時間太短,導致她賽後腳底常常破皮、起水泡,才讓她決定在奧運會場上穿上自己贊助商(Victor)的鞋子。
針對戴資穎的「球鞋爭議」,羽協理事長蔡鴻鵬17日下午表示,協會贊助商願意提供戴資穎不同型號、尺寸的球鞋,但戴資穎不願接受。不過,戴資穎晚間在臉書發文強調,不是不願意接受羽協贊助商的球鞋,而是尺寸真的不適合。
戴資穎說,每次到了大型賽事,羽協的贊助商(Yonex)總到了出發前兩三天才寄來賽服和球鞋,結果賽服尺寸大小不對,適應球鞋的時間也不夠,根本來不及更換,才導致球迷往往在賽場上會看到她穿著很大條的褲子,或是尺寸過小、過大的衣服。
戴資穎也說,她受大小腳的問題困擾,雖然YY牌(Yonex)也說願意提供她任何鞋子試穿,但鞋子的款式都是由贊助商決定,且贊助商也要求她先確定款式、穿一樣大小的鞋子,才會發另外一個大小給她。
戴資穎強調,羽協後來規定要穿YY牌(Yonex)的鞋子之後,有很多大型賽會,都會打到腳底破皮流血、起水泡,因為沒有時間適應鞋子,或者是鞋子根本不適合,而且往往也無法更換。
戴資穎說,2012年的倫敦奧運,她的鞋子是自己的贊助品牌勝利(Victor),且球拍是可以畫上Logo的。她強調,「以上是我個人經歷,句句屬實。」

戴資穎於臉書發文全文內容。 圖:翻攝自戴資穎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