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殺童命案震撼全國。一個4歲女童在母親面前遭到惡徒砍殺。一時間,有人提案修法要將所有殺童犯處以唯一死刑;另外,又有人嗆說廢死聯盟出來,忙著在自己同胞裡面找敵人。一時間,「川普式語言」成為同胞對話的唯一方式;「川普式解答」成為台灣答案。

知名的科普作者賈德‧戴蒙在他的新書《昨日世界:找回文明新命脈》裡,透過比較傳統部落與現代國家處理衝突、戰爭、養兒育女、對待老人等方式,提供另一種思考人類文明方式。在戴蒙的觀點裡,所謂文明國家所習以為常的一些行為與規範,在樣本數上其實僅是:西方人(Western)、受過教育(educated)、來自工業國家(industrialized)、富有的(rich)以及生活在民主社會(democratic),合起來就是英文字的WEIRD(怪異的)。因此,戴蒙從他熟悉的巴布亞紐幾內亞切入,去比較傳統部落與近代國家在一些文化、制度的差異,並探究其之所以成立的基礎。

在解決衝突部分,戴蒙以巴紐裡一位名叫「比利」小男孩遭駕駛社區小巴的「馬羅」意外撞死為例,說明傳統部落如何透過雙方都熟悉的第三者介入、公開道歉、賠償。用意就在儘快修復雙方的關係,避免進一步演化成部落與部落的血腥報復,甚至升高到戰爭。

「新幾內亞傳統社群之所以會有這樣的補償制度,...主要是因為在新幾內亞涉及爭端的幾乎都是認識彼此,要不是曾經往來,就是聽過對方或其父親的名字,至少也知道對方屬於那個氏族。」「關係的修復比什麼都重要,不像西方社會總是要確認哪一方有過失,並使其接受懲罰」。

但在西方國家裡,司法首要目標是維持社會安定,避免人民以暴制暴尋求正義。這個差別,戴蒙引用北美最大的印第安社群納瓦荷保留地大法官雅茲的話:「西方司法制度要尋找的答案是:發生什麼事?是誰做的?但我們納瓦荷族的調解則比較關心事件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誰受了傷?他們有什麼樣的感受?要怎麼做才能彌補傷害?」

西方的司法制度在於讓壞人得到報應。美國的監獄率高過其他西方國家,受到的懲處也比較嚴厲。美國聯邦政府及半數以上的州法院都執行「三振出局法」,對於第三次犯罪的累犯延長監禁的時間。戴蒙就感嘆,加州花在監獄管理的費用直逼政府在高等教育挹注的錢。

死刑是人類社會發展出最終的嚇阻制度,不必去否定它的威嚇效應。但從社會科學的角度,每個社會都有其獨特性、也無法進行實驗,因此,無法斷然的認定、也無法否定死刑對於降低重大犯罪的關聯性。所有廢死的國家、地區,重大犯罪率都比沒有廢死的國家低,但其中,日本與台灣則是例外。

支持廢死的理由之一,就是法院可能誤判。但在內湖這件光天化日,多名人士目睹犯案,無須再討論誤判的可能性。所以,剩下的要問的是對兇手處以極刑真的能降低這種隨機殺人的機會嗎?

有一種主張是,這種人不值得教化、也不會改過,他們腦子裡不知道裝了什麼東西,DNA不知道出了什麼問題,犯了這種罪後,根本就不值得去感化他們,直接斃了就好。假設在生理上,真的存在這樣的人種,而機率上,也還是會持續出現這種人,那死刑對DNA出錯的人有嚇阻作用嗎?

還有一種主張是,這種喪盡天良的人不值得用人民的納稅錢養他一輩子,判他們無期徒刑、永不得假釋,根本無意義,也浪費糧食。那現在要問的是,台灣社會有需要因為有人犯了這種喪盡天理的罪刑後,大家就要用「不要浪費錢」的這種理由,來決定法官只能唯一宣判他們死刑嗎?「省錢」什麼時候成為追求司法正義的一部分?

報復式的司法對於受害者及其家屬幫助不大。這種殺童案處以唯一死刑的修法,只是限縮法官裁量的空間;並讓其他第三者自我安慰說,以後就不會有這類型的犯罪會發生。這種心態就跟川普宣稱的,要防止恐怖主義攻擊美國最好的作法就是禁止外國人入境一樣的便宜。對於社會解決缺憾沒有幫助。

「小燈泡」走了,她來不及長大,也沒有機會理解大人世界裡現在的爭辯到底為了什麼?但也許,大人們可以透過這個悲劇去思考「修復式正義」的另種可能,以彌補被害人因犯罪所受的傷害,讓台灣社會因為這個悲劇而能夠更團結、更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