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22日上午舉行市政會議,審議通過《台北市公辦都更實施辦法》,對此,反迫遷連線等多個民間團體也到市府前抗議,人權促進協會成員黃慧瑜指出,柯市府不僅沒有面對過去的都更爭議,還透過此實施辦法,讓第36條代為拆除條款「借屍還魂」,讓市府承擔起所有都更的風險。

台北市府22日審議通過《台北市公辦都更實施辦法》,對此,反迫遷連線、華光社區訪調小組及台灣人權促進協會等多個人民團體上午也至市府前抗議,人權促進協會成員黃慧瑜指出,台北市長柯文哲選前曾宣示要辦理大規模都市更新,卻忽視許多長久以來的都更問題,現在還透過此實施辦法,讓第36條代為拆除條款「借屍還魂」,讓市府必須承擔所有都更風險。

黃指出,更新條例過去一直有濫權、違憲的疑慮,還包括強拆、侵害人民權益、過度開發等,絕非只有「公辦」及「民辦」的問題,她指出,市府現在強推實施辦法,而讓建商掌握前所未有見的開發主導權,責任卻是由市府承擔,此事「極其荒謬」!

另外,民團也批評,過去向前市長郝龍斌抗議的次數還沒有現在向柯文哲抗議的次數來得多,而柯文哲選前也承諾會妥善處理公民團體的意見,不過,此法從草案至今,都沒有納入公民團體的意見,等於「沒有參與,只有程序」。

民團還指出,都市更新最重要的內涵包含必須有「公益性」,但市府所提出的計畫,卻沒有提供任何公益性或服務性的措施,無異於「以開發之名,行侵害人民權利之實」,此外,也有文資團體批評,柯市府上任以來,帶頭破壞文資,已經等同於「死當」。

民團憂心,北市府所通的的實施辦法,受到衝擊的將不是只有第一線的住戶,而是包括文資、租戶、違建戶等過去沒有被重視的隱性破遷群體,因此,民團要求,市府應立即停止公告《公辦都更實施辦法》,針對更新條例中的違憲爭議,提出新的修法版本或聲請釋憲,另外,面對迫遷問題,市府也應全面檢討都市計劃、都市更新中長期缺乏的弱勢租戶、住戶的安置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