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選舉第二場電視辯論2日下午落幕。這也是這次總統選舉最後一場的電視辯論,剩下的就只剩下1/8的公辦政見發表會了。有學者分析,這一場不如第一場電視辯論好看,這是當然。因為在短時間內如此密集辦這麼多場,且主題也沒有進一步區分為內政、外交或經濟等等,候選人們在同一群議題裡打轉,想好看,也很難好看得起來。

這次總統電視辯論/政見發表會,如果從第一天的12/25算起,到最後一天的1/8,等於2個星期,辦了3場公辦政見會與2場電視辯論會。場次雖非歷年來最多,但是緊湊度,確是歷年之最。

會這樣,跟蔡英文、朱立倫陣營一開始協商辯論各懷鬼胎有關。以致於拖延了整個電視辯論時程,跟中選會舉辦的公辦政見會卡在一塊。協商時,一邊緊咬著洪秀柱已經答應三立舉辦,所以朱立倫就得接著承受洪秀柱的種種;說實在,蔡陣營這樣主張,真的很無聊,而且吃盡人家中途換將的豆腐,毫無贏家的氣度可言。

另一邊表面上說,四報一社舉辦已是歷年傳統,所以拒絕讓三立主辦。這樣主張也是很可笑。尤其是當朱立倫競選總部主委胡志強居然是旺中集團「暫時留職停薪」副董事長。一個共同主辦媒體之一的高層,是某陣營的競選核心幹部,政媒兩棲到這種程度,連避個嫌都免了,令人不齒。而其他「31社及1公視」也假裝看不到這種情事,繼續讓連一個「形式中立」的下限都守不住的中國時報參與,媒體的自清、自律能力蕩然無存。

當然,還有另一個層次的問題,就是選罷法裡的電視公辦政見會。這個制度是從當年威權時代選罷法的公辦政見而來,當初搞這個制度的意義,跟青年黨、民社黨一樣,其實僅是廁所裡的花瓶,裝飾之用。

到了1994年省長/直轄市長選舉,台灣首度舉辦重大選舉,才出現第一次的電視政見會,且當時國民黨政府還是拒絕將公辦政見會改成辯論會。不過,在1994年陳水扁、趙少康、黃大洲首辦台北市長電視辯論後,20多年來這個活動變成「二軌」:民間辦比較熱鬧、有人看的電視辯論、官方辦比較冷門、有時候選人還不去參加的政見發表會。這也顯示,20多年來,朝野政黨因循苟且,把電視辯論當作政治大秀,不想具體修法,對於深化民主的典章制度其實都是無心。

選舉制度是民主政治的基石,但選舉不是只辦一場投票而已。如何透過競選過程讓選民可以清楚瞭解主要候選人人格、政見的差異是相當重要的。而在這幾十年來的實踐裡,候選人的電視辯論確實是在諸多的競選活動裡,最符合民主政治的經濟性、公平性與公眾性。以總統選舉的重要性而言,即便12個月內,根據不同議題舉辦個56場都不嫌多。因此,未來如何將這些首長選舉的制度建立起來,少些候選人間的政治計算,多些民主政治的政策辯論及人民參與,其實是相當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