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5日三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修正案,為了鼓勵留才、智慧財產權發展及企業研發,規定公司可以股份獎勵員工,額度在5百萬元內可緩課徵5年;創意家將智產權授權給上市櫃公司,可延緩5年課繳所得稅;公司研發投資抵稅也能選擇3年抵稅10%,提高企業的研發誘因。經濟部工業局長吳明機說,產業對於產創條例引頸期盼已久,三讀通過後,將能創造產業美好前景。

三讀條文明訂,為鼓勵企業留才,公司可用員工分紅配股、現金增資認股、買回庫藏股發放員工、員工認股權憑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等,員工在額度5百萬元內可選擇全數延緩課稅5年。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李貴敏表示,該條文不含董事長、總經理等經營階層,而是公司的關鍵員工,讓企業能在可承受範圍內,共同打造良好產業環境。

為鼓勵企業研發、擴大研發資金規模,三讀條文也規定,未來公司研發投資抵稅將可選擇,研發投資金額15%的限度內,抵減當年度的營所稅,或是研發投資金額10%限度內,自當年度起,分3年抵減營所稅。李貴敏說,企業經營未必每年都有盈餘,因此若能分成3年內抵減,會提升企業研發誘因。

此外,個人或公司讓與獲授權自行研發之智慧財產權取得的收益,當年度的研究發展支出金額200%限度內,自當年度應課稅所得額中減除。而研發成果也可以作價之後換得公司股票,若是上市櫃公司,可延緩5年課繳所得稅,若是非上市櫃公司股票,則能在實際轉讓時,扣除研發成本後課繳。

吳明機說,《產創條例》是產業界期盼非常久的法案,目前台灣產業面臨留才困難,工總也多次提出相關議題,在條文三讀後,能夠為公司留下人才打拼,為公司、產業創造更好前景。經濟部也發布新聞稿指出,修法對國內產業吸引人才、提升技術能量有所助益,將著手擬定相關辦法,以利後續公司申請適用新規定。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說,為通過《產創條例》,歷經10數次協商,確認幾乎不會有稅損,更能讓台灣傲視全球的專利數商品化,成為有價值的資本財,他希望在選戰一片政治口水中,通過這項牛肉法案,能夠有福國利民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