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菲近期簽署漁業執法協定,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19日轉述,總統馬英九對此表示肯定與欣慰,認為此項協定積極解決台菲之間長年漁業糾紛,不僅有效保護我國漁民權益,更加顯示中華民國在國際社會扮演「和平締造者」的決心,願意積極與各方合作,持續促進東海與南海地區的和平、繁榮與穩定。

陳以信指出,台菲雙方自2013年5月不幸發生「廣大興28號漁船」事件,有我屏東漁民遭菲方海巡人員射殺後,即展開3次漁業會談及多次非正式協商,共同研議建立兩國專屬經濟海域重疊區域執法規範。他強調,此一協定符合馬英九提出《南海和平倡議》所主張「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之精神與原則,強化台菲雙方之互利互惠與協調合作,正是「南海和平倡議」之具體實踐。

陳以信強調,馬英九自2008年上任以來,「從台海、到東海、到南海」連續3度提出重要和平主張,迄今都獲得實現,意義重大。

陳以信指出,「台菲漁業執法協定」是南海主權爭議各方中,目前所完成簽署的第1份雙邊行為準則,將「避免使用暴力或不必要武力」、「建立緊急通報系統(1小時內)」及「建立迅速釋放機制(3日內)」3項已執行之雙方重要共識納入規範,對於未來解決南海主權爭議具有重要意義與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