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7日上午三讀通過由國民黨立院黨團所提的《所得稅法》修正案,刪除《所得稅法》第4條之1證所稅相關條文,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證券交易損失也不得自所得額中減除,但說明欄註記「證所稅」與「證交稅」兩者具有連動關係。另外,有關大戶條款的《所得稅法》第14條之2整條刪除。相關修法自2016年1月1日開始實施。

立法院會17日先表決民進黨團版本,贊成38人、反對54人、出席92人,不通過。之後,再表決國民黨團與立院新聯盟黨團版本,贊成55人、反對38人、棄權1人、出席94人,表決通過國民黨團與立院新聯盟所提的廢除證所稅版本,將證所稅歸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