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去年4月強拆華光社區,5名擋拆聲援者遭起訴妨礙公務罪等罪名。台北地方法院今(8)天宣判,5名被告「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林靖豪、郭冠均等被告均不滿判決,並表示會再上訴;華光社區訪調小組也表示遺憾,並痛批司法成為行政機關鎮壓異己的有力工具

2013年4月23、24日,法務部強制拆遷華光社區住戶,警方在金華街架起圍籬封街,許多聲援者試圖衝破圍籬,最後有5人遭起訴。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妨害公務等罪名,分別判處5名被告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其中4名被告林靖豪、郭冠均、古振輝、張志綸今天到庭聆判後,對於有罪判決表示無法認同,將與律師研商提出上訴事宜。

華光社區訪調小組也發出聲明表示,對於判決深感遺憾,並指這樣的判決將一再對社會運動工作者造成寒蟬效應,司法成為行政鎮壓異己的有力工具,「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訪調小組指出,抗爭在社會運動中一直以來都是表達意見的型態,針對這次的「華光424拆除案件」,這5位當事人為了抗議政府的不公義政策挺身而出,而在本案的言詞辯論庭時,5位當事人皆清楚地表達出他們對於政府機關的憤怒,以及對無力抵擋拆除之弱勢居民的不捨,並非如檢察官所說的「忽視本國的法治」。

訪調小組痛批,政府以秩序、法治去限制人民言論自由之表現,甚至利用如此強而有力的刑法來對付手無寸鐵的人民,根本是回到了威權時代。

 

訪調小組強調,行政機關的濫權拆除華光社區,最後卻是人民要背負上沉重的十字架,他們感到憤怒並嚴厲譴責;5位當事者也將會繼續上訴,爭取應得的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