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今(16)天在網站宣布,中共全國政協前副主席蘇榮利用職務收賄、濫權並縱容親屬干政,大肆賣官鬻爵,嚴重違反組織紀律,決定給予蘇榮開除黨籍、公職的「雙開」處分。

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去年6月指出,第12屆全國政協副主席蘇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並在全國政協常委會上,表決通過關於免去蘇榮副主席職務並撤銷其全國政協委員資格的決定。

監察部今天宣布,經查,蘇榮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個人擅自改變組織決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未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且對江西省出現的嚴重腐敗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蘇榮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濫用職權問題涉嫌犯罪。

監察部更痛批,蘇榮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無視黨的政治規矩,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大肆賣官鬻爵,帶壞了幹部隊伍,敗壞了社會風氣;自身嚴重腐敗,並支持、縱容親屬利用其特殊身份擅權干政,謀取巨額非法利益,嚴重破壞了黨內政治生活,損害了當地政治生態,性質極其嚴重,影響十分惡劣。

監察部表示,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蘇榮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此外,關於蘇榮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根據官方資料,蘇榮為吉林洮南人,曾任中共江西省委書記、江西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全國政協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