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監獄今(11)天下午發生鄭立德等6囚犯挾持典獄長事件,晚間鄭立德透過高市前議員李榮宗帶出2張紙的訴求書,並表示只要矯正署長吳憲璋在電視上念出他所寫的5點聲明,就會放掉戒護科長王世倉,吳憲璋隨即在晚間10時55分在高雄監獄外,念出5點聲明內容。

鄭立德5點聲明如下:

1.陳水扁假病可以保外就醫,監所比他嚴重的就不能保外?為什麼?因為我們是罪犯、活該關死,那阿扁不是罪犯嗎?身為一個國家元首曾經當過律師的阿扁,難道不懂法律嗎?他都知法犯法,卻被你們說成政治犯嗎?既然阿扁可以保外、那就比照辦理一視同仁,法律之前人人不是平等嗎?

2.現在一罪一罰有人刑責40幾年、50幾年,這是現在的法律,初再犯二分之一能報假釋,但是都關到三分之二才能準,累犯就更慘了,三振條例連報假釋都不行,你們是官逼囚反,法律不是情理法,情已經不見了,理只剩下法官自由心證,獨裁的道理,他說你有罪就是有罪,誰叫我們有前科、活該,什麼是無罪推論,那只是說說而已,法官真偉大。

既然你們要給我關到死,那是不是該讓我們有自主自給的能力,做了一個月的工作只有二百元,買套內衣褲都不夠,還要靠家人接濟,我們活的尊嚴都沒有了,還要拖累家人,那就剩自殺、和拼了這條路。

3.我沒有殺人卻被判18年的殺人罪,18年對別人來講只是個數字,對我來講卻是不甘心,我只是冰山一角,還有更多的受刑人跟我一樣的心情,誰來幫我們說話?

4.馬英九你雖然不是個好的總統,但你卻是一個很好的法務部長,在你還有能力之前,救救這些受刑人吧,謝謝您。

5.三振法案該改一改了,給人一點希望好嗎。減刑為什麼只減微罪,重罪不減,你們是鼓勵大家做小偷、搞詐騙嗎?即然要減為什麼不能一視同仁嗎?講難聽點,不是都是罪犯嗎?

據悉,李榮宗轉述6人說法,表達他們不想傷人,但如有必要,會自我了結。

法務部矯正署長吳憲璋、南部地區典獄長全都到現場坐鎮,穩定囚情,據了解,目前鄭立德等6人挾持陳世志、王世倉,仍被困在特定地區,也回不去舍房,高雄監獄其他戒護區目前仍囚情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