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8日中天新聞在報導中,聲稱訪問到涉洪仲丘案的中士陳毅勳,並指稱陳毅勳在電話專訪中,怒言「人家都不用睡覺喔,搞什麼東西!」但陳毅勳事後澄清根本沒接受中天專訪,並控告中天製作假新聞損害名譽,今(9)日判決出爐,士林地院判中天電視應賠陳毅勳20萬元,並於4大報登報道歉。

去年3月7日洪案一審宣判後,中天電視以「獨家訪陳毅勳!忿忿不平罵『搞什麼東西』」為標,報導在洪案中涉案的陳毅勳在接受記者朱顯名的電話訪問時,怒嗆記者「人家都不用睡覺喔!搞什麼東西!」並在報導中加碼批評「聽得出來陳毅勳仍舊很衝動」、「宛如當時凌虐洪仲丘,不給水喝的狠勁」。

但事實上,朱顯名當時打電話時,接電話的並非陳毅勳,而是陳毅勳的好友「小Q」,記者也在電話通話開始時就稱呼對方「小Q大哥」,顯然記者已知道採訪對象並非陳毅勳本人,卻將這段對話內容「張冠李戴」為陳毅勳所言,製作假新聞讓觀眾誤以為陳毅勳的態度不佳。

法官認為,朱顯名透過他人取得電話號碼,卻未善盡確認的義務,也沒在通話時查證受訪者身分,就擷取對話內容製作假新聞,明顯有過失,而且事後該新聞也在中天網站上供人瀏覽,直到3月27日才下架並刊登道歉啟事,因此判決中天敗訴,須賠償陳毅勳20萬元,並於4大報登報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