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議長賄選案,昨晚傳喚議長李全教及多名議員後,李全教今(9)晨遭到聲押,台南地檢署指出,李全教為達到當選議長之目的,除了親自拜訪外,還透過議員莊玉珠夫婿蔡啟新、楊明達、林聰彬等3人,向議員參選人或當選人承諾每票30萬至1千萬不等以獲支持。

南檢指出,李全教是本屆台南市議會議長當選人,為達到當選議長之目的,於去年12月25日議長選舉前約3至4個月即積極布局參選。除了親自拜訪外,另外還透過蔡改新、楊明達及林聰彬等人,向議員參選人或當選人承諾以每票30萬至1000萬元不等的代價,要求議長選舉時投票支持。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接獲上述情資後,即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進行蒐證並積極偵辦。

經蒐證成熟,南檢由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鍾和憲率領檢察官吳維仁、蔡佩容、周盟翔等10人於2月8日指揮調查人員共200餘人前往台南市議會議長辦公室,以及另5位議員休息室執行搜索,並同步搜索其他涉案處所共計47處。當場查扣相關帳冊、存摺、銀行資料、手機及電腦等物品,同時傳喚李全教、莊玉珠、曾王雅雲、梁順發、趙昆原等被告或證人共19人到案說明。

南檢表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李全教、蔡啟新、林聰彬、楊明達,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0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另曾王雅雲、莊玉珠、宋偉儒、潘新傳等人亦涉犯同法之投票收賄或行賄罪嫌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檢察官分別要以50、30及20萬元交保候傳,其餘人則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