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今(27)日買下各大報半版廣告,刊登名為《大巨蛋事實報告》的文章,文中表示當初因為原建築師劉培森一再邀請,因此才參與大巨蛋興建,如今原先理想卻被污名化,「對遠雄來講,情何以堪?」文中也細數興建過程,強調大巨蛋的建造執照延誤,加上颱風豪雨、移樹爭議等因素,才會造成工期延展,稱遠雄是損失者,並非受益者,也歡迎繼續調查,早日還清白。

遠雄在各大報廣告中指出,遠雄參與大巨蛋興建後,歷經黑函、不實資料等指控,已3度刊登《台北巨蛋、何去何從》、《大巨蛋的真相》和《大巨蛋的真相2》等廣告澄清;另外,監察院監委黃煌雄當初所提的39項缺失與合約及事實無關,監察院聯席會也已結案存查。廣告中強調,遠雄如果有不法事項早已被移送,並表示願意配合再調查。

至於工程延誤,趙藤雄在廣告中也強調遠雄並未故意拖延工期,而是原本建造執造約定1年取得、卻花了5年,光是建照就延誤4年多,加上交地後不能動工約1年、移樹被護樹團體阻礙10個月,以及法定原因及颱風豪雨等因素可依約追加工期,「所以,遠雄並無違約,是損失者、並非受益者,真正受益的是全民與市府」。

權利金部分,廣告中表示,光是大巨蛋場館現在的成本就要花166億元以上、比原先增加88億元,每年維護費用大約要6億,50年下來就要466億元,「這就等同於是權利金」,還表示這個金額是台北101大樓權利金的2.2倍,而且商業樓地板面積還比101少了8.4萬坪;廣告中並強調大巨蛋的經營權事50年,101大樓的經營權是70年,而大巨蛋又被政府延誤了5年以上。

最後,廣告中指出,如果要批評,也請讓大巨蛋完工使用,並表示會將《大巨蛋的命運》撰寫成書,完全攤在陽光下供大家檢驗、評論是非、定功過,「屆時要如何評價遠雄,也都還不會太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