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發外界熱議不斷的《所得稅法》第14條之1修正案「證所稅大戶條款」,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昨日將此緩徵案排入今(26)日的院會議程,上午經院會三讀通過,確定大戶條款將暫緩3年,推遲至2018年才實施。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週三進行協商,最後決議,大戶條款暫緩3年實施,延至2018年再上路,而門檻則維持10億元不變。不過外界認為,此緩徵案就等於大戶條款翻盤,未來轉變成免課稅的機會極高。

雖然親民黨立委李桐豪已提案建議大戶條款緩徵1年,但連署人數不多。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則在昨日表示,她承認大戶條款設計有疑慮,但若有問題,更應拉下來協商,而非放任緩徵通過,變相成為免徵,因此,她提案將緩徵案交付黨團協商,不過最後因無法達到法定連署人數無法成案。

《所得稅法》部分條文經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後,2018年起當年度出售股票金額新台幣10億元以上部分,將課徵千分之1證券交易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