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今(24)日召開記者會,呼籲9合1當選的縣市議員應在選後3個月內主動公布政治獻金與個人財產。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更批評,現行政治獻金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等漏洞百出,罰則又低,因此每當政客帳戶出現不明資金時,都可以直接賴給政治獻金,陽光法案成為貪污除罪的後門捷徑。

張宏林指出,現行政治獻金法有許多缺陷,雖有規定參選人應於投票日後3個月內,申報政治獻金的會計報告書,但來源去處的明細卻不需上網,人民難以得知選舉經費實情;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雖然有規範縣市議員需要申報,卻又在規定上網公告的條文中漏掉縣市議員。

張宏林強調,現行陽光法案漏洞百出,罰則又低,因此每當政客帳戶出現不明資金時,可以直接賴給政治獻金,便能逃脫較重的貪污或收賄等罪責,諸如林益世、賴素如等例子,都讓政治獻金法成為貪污除罪的後門捷徑。

台灣教授協會會長呂忠津則表示,既然從事公職,財產透明就是必要條件,沒有閃避空間。政治獻金法要求政治人物將競選期間的會計報告交給監察院,基於誠信原則,監察院應把政治獻金明細上網公告。

關懷生命協會執行長何宗勳也呼籲剛登記參選國民黨黨主席的朱立倫,若有心改革,除了黨產,各地議員財產也要公布;此外,監察院也要將所有財產上網公告,否則公民團體將發動公民排隊陳情,癱瘓監察院運作。

張宏林也指出,9合1競選期間,公督盟以雙北市為主,發起議會改革承諾書連署活動,結果台北市有5成、新北市有3成的當選議員簽署。內容包括推動開放議事旁聽、議事轉播、議事錄數位化等,不過過半議員候選人並未同意所有承諾,其中,大多對於「主動公告個人財產與政治獻金」抱有疑慮。

他呼籲,明天即將上任的議員們,應在3個月內主動公布個人財產及政治獻金資料,並兌現自己的選前承諾,開放議會旁聽及轉播、完整公布會議記錄、主動公開議員兼任職務狀況、據實簽到領取相關費用。立法院也該儘速針對公開政治獻金、議員財產等部分展開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