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議會副議長蔡昌達被控向地勇公司及中鋼勒索財物未遂,高雄地方法院一審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今(1)日以查無涉案證據駁回,二審仍判蔡昌達無罪。

檢方偵辦林益世涉貪案時,另查出蔡昌達2010年擔任高雄縣議員期間,涉嫌與天山資材公司股東顏萬成共謀,從地勇公司手中搶得中鋼脫硫渣合約,當時由蔡昌達出面與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接觸。

檢方並指,蔡昌達為協助顏萬成取得中鋼公司合約,利用議會總質詢向高雄市環保局施壓,要求對地勇公司大規模稽查,並透過當地里長出面施壓要求地勇公司出讓脫硫渣。

但一審法院審理認為,地勇遭稽查與蔡在議會質詢無關,至於天山資材公司早在2010年前就曾向中鋼要求成為地勇之外的第4家承包商,顏萬成也曾向另1家大地亮公司要求締結脫流渣買賣契約,可見蔡昌達等人所為只是單純尋求締約行為,並非檢方起訴所指的藉勢藉端勒索,因此均判蔡昌達、顏萬成都無罪。

檢方不服再度依貪污治罪條例藉勢或藉端勒索財物未遂罪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仍認為,地勇公司遭稽查與蔡昌達在議會質詢無關,而顏萬成所為是尋求締約行為,並無強暴、脅迫、勒索、恐嚇等行為,以查無涉案證據駁回檢方上訴,仍判蔡昌達無罪。

蔡昌達二審宣判適逢高雄市議會改選後,由於民進黨在高雄市長和市議員選舉大勝,日前高雄市泛綠議員當選人30日凌晨假投票,決定推舉康裕成選議長,而蔡昌達仍將代表民進黨選副議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