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戒嚴時期不當審判的補償基金會於今年9月正式解散,15年來共累積10,067件申請案資料,文化部日前向行政院爭取這上萬份的卷宗,展開整飭作業。文化部長龍應台今(17)日表示,由於資料零散,有待全面整飭完備後再開放。而近期會先公開電子化的判決書,不同於檔案局目前提供的掃描圖檔,是補償基金會逐字登打的文件檔,將更易於閱讀取用。

龍應台今天向媒體說明有關文化部接收補償基金會卷宗的後續處理。她指出,這些資料都還有待分類彙整、編目裝訂,再加上內容可能涉及《個資法》,需花大量時間、人力來整理。此外,與資訊公開的相關法條也待釐清。

談及上個世紀籠罩台灣的白色恐怖,龍應台說,相信不止她這一代,大家都有相同經驗,儘管是鄉下長大的孩子,對於國家政治懵懵懂懂,但是都曾聽過傳言:「有人失蹤了」。

她回憶1972年,自己還在成功大學就讀2年級時,當時校園也相互耳語,她一位同學的男朋友被抓走了,這也是後來非常有名的「成大學生讀書會事件」,當時受牽連者多為學生。她說,沒想到40多年後,在她主持的一場人權博物館諮詢委員會中,身旁坐的政治受難者,就是當時被抓走的那個同學的男朋友。

龍應台強調,「在這場補償過程裡,轉型正義一直都在我們身邊,只是我們有沒有去正視它而已。」

龍應台指出,自從2000年政黨輪替後,台灣出現「轉型正義」這個詞,意指某一個政黨在其統治期間所犯下的錯,之後很難自己去面對。她認為,這種情況全世界都是,但是在建立健康的民主體制、經歷政黨輪替後,原來不敢面對的事實就會一點一點的出來。其中,德國做得最徹底。

但是她也強調,德國並非血淋淋地檢視自己,也醞釀了很長一段時間。「過去的德國人因為太痛苦,對於歷史全面緘默,直到1970年代以後,才開始談論、面對。」她指出,當德國決定將相關檔案全數公開時,造成社會巨大的震盪。

「檔案一公開,老師發現心愛的學生是檢舉人、丈夫發現妻子是線民、父親發現被自己兒子出賣,當中還有很多假的情報資料,使得整個社會不知什麼是真、什麼是假,反而害到很多無辜的人。」因此她認為,台灣這些轉型正義的卷宗,應該等細緻整飭過後,再大膽開放。

關於戒嚴時期不當審判的補償基金會在今年9月解散後,留下15年間累計共10,067件申請案的大量資料,龍應台主動找上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政則,表達接管意願。「我認為,這些資料若送回其他部會,將被封存角落,而文化部正在籌備人權博物館,非常願意承擔有助轉型正義的資料。」

在行政院同意後,文化部為保存這10,067份卷宗,決定在新莊辦公大樓打造恆溫恆濕的庫房,預計年底完工。資料經過初步整理後可分為2種,補償基金會的公文約佔全部的1成,另外9成則是諸如自白書、判決書、官方記錄案卡的影本,是可供學者研究的珍貴史料。

對此,龍應台也驕傲地說,雖然文化部只擁有影本,也是台灣最大型、以受難者為核心的「拼圖全貌」,因為正本散落在調查局、國防部等各處,並不易於取得、拼湊事實。

然而,文化部整理資料時卻驚覺,這些卷宗都只能算是補償基金會的「工作資料」,換句話說,並沒有經過分類彙整、編目裝訂,都是容易散落的鬆散單頁;且礙於《個資法》,內容中提及病例、地址、身分證號碼等個資都要遮蔽。因此,讓「卷宗」變成「檔案」公開以前,須先經過一項龐大整飭工程。當初文化部「先爭取再說」的想法,如今卻遭遇到沒有人力、預算的窘境。

龍應台強調,爭取檔案的初衷,就是要打開它,「讓歷史見到光」,只不過在打開過程中,必須合法。例如,要如何在《個資法》、《政府資訊公開法》與《檔案法》法條間取得平衡,以及對於關於文化部影本與其他部門正本的公開權限問題,都需審慎釐清。

她表示,文化部已針對這些問題展開諮詢,並請駐德單位訪察德國各人權檔案館的「施行細則」,作為參考。另外,也正在向行政院爭取資源與人力,並協助檔案局推動《檔案法》修法。

她指出,預計再2個月,文化部將完成判決書文字檔案上網的的工作,相較於現在檔案局判決書都是掃描圖檔,時有污漬或模糊。文化部檔案將參考國防部史政局做法,提供網路申請閱覽,核准後直接寄到電子信箱,使資料更易於閱覽、更方便取用。

龍應台期盼,能在受難者還沒完全走光之前,建立最結實的史料制度。然而,過程絕對不能草率,資料還沒整理好前,寧可不開放。「我們常說,影視產業是我們優勢,但有個觀念還未浮上水面,『人權發展』才是台灣最具優勢的文化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