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水資源保育聯盟、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荒野保護協會台南分會等團體今(7)日拜會國有財產署台南辦事處,表明台南地方法院已宣判統樂公司違法開發,且竊佔國有地約20多公頃,要求國有財產署不能租售國有地給統樂公司。

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台南辦事處主任林秀娟對此表示,國有財產署僅同意統樂申請開發,有收作業費用,若統樂佔用或違約,也得繳交使用補償金及違約金。而國有財產署並未出租土地給統樂,法令也有規定,500坪以上大面積國有地不能出售。

台南市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長黃安調指出,統樂公司自87年起於台南縣玉井鄉愛文山侵占國有地且違法開發,原預定開發高爾夫球場,93年經檢察官陳鋕銘起訴,97年11月台南地方法院宣判有罪。但統樂公司不但不恢復原狀,竟於98年又送「統一夢世界」開發案至環保署環評,預定開發1800間旅館、占地超過150公頃的遊憩旅館開發,目前環保署正進行二階環評範疇界定會議,由於開發場址也包括所侵占的國有地,環團要求國有財產署不得同意租售國有土地給統樂公司。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長李建畿表示,依照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25條規定,假如租用之國有地超限利用,國有財產署就要依法收回;而97年11月台南地方法院宣判統樂公司代表侵占國有地,國有財產署自不能再租售土地給統樂公司進行開發,否則國有財產署涉圖利,更是變相鼓勵大家去侵占國有地,國有財產署絕不能做最壞示範。

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邱春華強調,統樂公司侵占國有地達20多公頃,87年起統樂公司不當整地,改變地形、地貌,高程改變超過20多公尺,簡直無法無天。另外,統樂公司預定於國有地建設旅館、遊樂休憩設施,但該地為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又接近活斷層帶,根本不宜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