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合1選舉將近,親民黨立委李桐豪今(15)日上午質疑,都會區的原住民選舉人極少,若以「里」為單位開票,對於選區只有1、2人的投票所,將成變相記名投票。對此,中選會表示,以往以縣市、鄉鎮為單位的選舉,都會先徵詢原住民選民意見,辦理投票所異動,然而礙於選罷法規定,原住民選舉人此次僅能在村里的選舉區投票,無法異動。

親民黨立委李桐豪今早召開記者會,質疑直轄市的山地原住民地區選舉以「里」為單位投票,但在都會區中擁有原住民身分的選舉人數極少,屆時投票意向容易被辨識,不符「無記名投票」的意義。李建議,應盡速將年底山地原住民選舉改為以「區」為單位投票或開票,保障原住民選民的權益。

對此,中央選舉委員會下午回應,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選舉人應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因此,如果有村(里)長選舉與其他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時,最小的選舉區為「村(里)」,原住民選舉人的投票所,也只能在同一村(里)內異動。如果該村(里)只設1個投票所,則原住民選舉人就無法異動至其他投票所。

至於李桐豪建議改採「里投票、區開票」方式,中選會則表示,選罷法規定採「投開票合一」,也就是當投票所於投票完畢後,即改為開票所,當眾唱名開票。因此李的建議,在修正選罷法以前,尚無法採行。

中選會主委劉義周解釋,以往辦理各項公職人員選舉,例如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等選舉,因為選區比較大,如果遇有1投票所僅有1名原住民選舉人的情形,都會先行徵詢該選舉人的意願後,辦理投票所異動。然而這次9合1選舉的單位小到「村里」,如果移動到別的地方,選民就會喪失里長投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