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剛過,餿水油事件卻讓過節不平靜,多家知名餅店因使用強冠公司販售的全統香豬油,造成大批消費者前往店家退貨;不過,誇張的退貨行徑也不停出現在這波退貨潮中,不但有顧客因未含餿水油的商品無法全退而逼店員吃餅,還有消費者拿其他店家的商品到餅店退貨,退不成又怒丟餅砸店,讓人不禁質疑,消費者在面對卸責的地方、中央政府,或屢次出包的食品大廠時,是否也是用同樣的強硬態度?

郭烈成回收油工廠利用餿水油混充皮革油,再製成劣質食用油,販售給強冠公司,經過上游強冠的傳播,遭波及的廠商遍及全台,大至味全、小至攤商都中鏢,也讓從未平歇的食安問題再度攻占版面。

不過,去年國內爆發混油事件,肇事源頭大統雖遭彰化縣衛生局開罰18.5億,但因「一罪不兩罰」,衛福部今年7月決定撤銷處分,僅由彰化地院判負責人高振利有期徒刑16年、罰款5千萬。而當時也向大統購買問題油的頂新集團,則只因第一時間隱匿事實,被屏縣開罰300萬元,並因廣告不實遭北市開罰420萬;而頂新油品違法含有銅葉綠素,則因國外進口橄欖油就已驗出銅葉綠素,未另行開罰。

同時,去年也發生混米案,多家廠商屢次將越南米混充為台灣米販售,農委會也撂下重話,決定撤銷出產山水米的泉順公司的糧商執照,但經過泉順提訴願,行政院決議撤銷處分,停照才短短半年左右,農委會又在今年6月恢復泉順的執照。

更別說,昱伸公司將塑化劑非法加入起雲劑出售,但消費者提團體訴訟僅判賠120萬,使用昱伸產品的統一獲得1億3千多萬的賠償,昱伸公司則判罰2千4百萬元,負責人夫婦則被判有期徒刑10年以上,併科罰金10多萬。

從這些案件來看,台灣的食安危機從未消失,反而愈演愈烈,除了政府把關功能嚴重失靈、國家標章淪為付錢就能獲得的「商標」、對黑心業者的裁罰不足外,這次遭餿水油波及的下游廠商,排除較無能力自行檢驗的攤商、店家,還包含出包第2次的味全及各大超商,雖然這些大廠可能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誤用餿水油,但龐大如頂新集團,難道在商品上市、上架前,無法自行一一檢驗,只能依靠上游廠商的檢驗報告,即使屢次出包,也能自稱為「受害者」,要消費者吞下去就好?

從另一方面來看,消費者真的在意食安問題嗎?雖然現在大罵餿水油、痛批塑化劑,但即使新聞、網路時常出現冰品放多久也不會融、漢堡擺幾年也沒腐爛、雞蛋布丁沒雞蛋等看似荒謬的資訊,但過沒多久,部分消費者照樣回籠購買這些問題產品,照樣排鼎王、無老鍋,照樣覺得「反正都吃那麼多了,不差這一點」。

無良廠商販售餿水油,下游店家即使誤用,也理應退款,甚至負起法律上的責任,但排除部分趁火打劫的消費者,民眾在面對此事件時,除了向店家表達憤怒外,對於屢次涉入食安風暴的大廠、把關不力的地方、中央政府,是否有更積極的抵制行為?還是這次罵一罵,轉頭又進超商、賣場購買出包大廠的產品;或是覺得地方、中央做太爛,但下次還是要淚投同1人、同1黨?

雖說許多人認為不應檢討受害者,但第1次被騙可怨嘆倒楣,再被騙就只能說是笨了。罰則太低,民眾是否可向立委施壓,還是覺得反正投誰都一樣?業者一再出包,消費者難道不能堅決拒買,還是就是鍾愛大廠,覺得方便、好吃就好?對於公家單位、出包廠商來說,若再多的責罵、抵制行動只是「萬人響應,一人到場」,恐怕台灣的食安問題永遠也沒有解決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