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售餿水油的強冠公司7年來自香港進口約2400公噸的豬油,衛福部食藥署今(10)日表示,經過調查,發現強冠從香港進口的油是來自「金寶運有限公司」,油品確實有依法附上獨立公證公司出具「可供食用」之公證報告,也經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確認,是合法輸入台灣。至於港媒指出,金寶運的油是購自「香港寶源油脂公司」,但寶源負責人強調賣出的油是「工業用油」,食藥署說,一切等香港官方說明為準。

食藥署今天公布強冠公司自2008年後從香港進口的油品統計資料,強冠7年來共進口2385.092公噸的豬油,今年則是從日本進口23批豬油、總計672噸、香港則是87.72噸。由於食藥署是從2010年才整併,將原設於經濟部標檢局的查驗業務收回自辦,食藥署區管中心主任馮潤蘭指出,食藥署僅能掌握2011年後的資料,之前的資料都是統整標檢局的部份,中間還有10幾公噸是從強冠公司的進貨單發現的。

馮潤蘭表示,根據食藥署的規定,任何國家的食品及食品原料要進口,都需符合我國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輸入查驗辦法,而針對散裝或150公斤以上桶裝油脂,業者則應檢付輸出國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可供人食用衛生證明,或經我駐外機構確認之國外立案公證公司所出具的公證報告。

馮潤蘭指出,從2011年後的資料來看,強冠從香港進口的豬油,報驗文件均依規定附上經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確認的Eagle View Company Limited公證公司所出具可供食用的公證報告,因此都是合法輸入的油品。

另外,根據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物安全中心回報,強冠購買的豬油是來自「金寶運有限公司」,其他細節則還在調查中。至於港媒報導指出,金寶運的油是來自香港寶源油脂,但寶源負責人向媒體表示,他們賣給金寶運的油是「工業用」,不能食用,馮潤蘭說,目前食藥署掌握的就是進貨單及公證報告等,需待香港官方說明,但她也強調,若沒許可,海關不會放行,「從香港來,不代表從香港進地溝油,還沒查驗,這種結論是不能下的」。

媒體詢問,今年強冠從香港進口的2批油是否曾被抽驗?馮潤蘭回應,剛好這2批油都沒有被抽中檢驗,但要經過書面審查。她也說明,從2011年後的邊境查驗紀錄來看,強冠從金寶運進口的油都沒有不合格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