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今(26)天下午4點,新頭殼記者林雨佑採訪民眾在烏來新烏路阻擋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新聞時,遭到多位警察以拉扯阻擋,無視記者出示陸委會核發之採訪證,指揮官甚至一度下令逮捕記者一事,新頭殼新聞網站今晚發表聲明,嚴重譴責警方粗暴侵犯新聞自由和人身自由之行為,除要求警方道歉及懲處之外,並要求相關人員應負起對記者進行肢體攻擊之刑事責任。

根據新頭殼記者林雨佑現場拍攝之影像,《記者採訪險遭逮捕 警嗆:有採訪證又怎樣?》(http://newtalk.tw/news/2014/06/26/48669.html),清楚呈現警方不分青紅皂白,拉扯正在採訪中的記者,即使記者立即出示由陸委會所核發之採訪證,警方依然不理,甚至以「有採訪證又怎樣?」、「是誰給你採訪證採訪的!」等語反擊。

現場指揮官見狀,假裝好言相勸,以平和的語氣威脅記者說,「記者採訪跟庶民一樣,該逮捕的還是要逮捕」。語畢,現場多名警察便不斷上前,試圖扳住記者左手,想要繫上束帶,後雖未果,但仍有一名警察抓著記者的攝影包不放。

新頭殼對於警方如此粗暴踐踏憲法所保障的新聞自由之行為,表達強烈的痛心和譴責。認為該等員警和主管除了蔑視及侮辱憲法、法律外,更無視新聞工作者正常採訪作業,逕予動粗,限制記者人身自由,影響採訪權利,其對新聞自由之嚴重踐踏程度,可說無以復加。

新頭殼指出,此事若予姑息,警方未能將該等員警和主管給予嚴厲處置,則吾等記者往後之採訪權,如何能夠獲得確實保障?記者的人身自由更是堪慮!台灣豈非成為和中國新聞不自由,同等級的國家?

新頭殼要求政府和警方盡速給予媒體工作者一個交代和處置,否則新頭殼將檢視相關證據加以提告,期透過司法途徑,找回媒體人的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