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昨天公開表示,與國道收費員契約終止後,就無安置收費員的義務,轉置工作是遠通電收的工作。遠通電收今(6)天也在各大報買下半版廣告,強調遠通幾個月來已協調關係企業提供上千職缺給收費員,還以雙掛號信、電話、簡訊和電子郵件通知,但是,有121人因要求國家安置、89人因不想輪班、不要業績壓力等個人因素,因而無法轉置成功。

雖然高公局昨天已聲明,收費員要求由國家專案安置收費員以及視年資發放資遣費皆「不可行」,國道收費員自救會仍預計在8日晚上到交通部前紮營抗議,直到13日開協調會;同時,也不排除會在適當時機到沒有履行安置收費員義務的遠通相關企業前抗議。

不過,遠通今天也在報紙上刊登廣告,強調已積極協助收費員轉置工作。遠通指出,國道收費員為1年1聘的約僱人員,原雇主高公局已加發7個月薪資的資遣費給收費員,而遠通則再另外提供2個選擇,若收費員不需轉置工作,可再領5個月的轉職補償金;或接受遠通的就業安排。

遠通表示,目前942名收費員中,已有486名領取5個月的補償金,456人接受轉職安排,而遠通的4大股東已提供超過1千個職缺,其中65%不需相關工作經驗、45%學歷要求高中職或以下,另外還有295個職缺不要求任何學經歷。

遠通說,在安排就業上,已多次用雙掛號信、電話、簡訊、電子郵件方式通知收費員,現在已有246人完成轉職,但另有121名收費員因要求國家安置,所以未完成轉職,這已經超越遠通可協助的範圍;另外,也有89人要求不輪班、不要有業績壓力等個人因素,導致無法完成轉職。

遠通還特別製表比較國道收費員與一般失業約雇員工,強調收費員不但有轉職金,遠通還保障5年薪資不低於離職前1年,每月的差額都由遠通補足,這些都是一般約聘員工所沒有的福利。

對於有收費員因個人因素而未完成轉置,國道收費員自救會長林碧煌表示,收費員的工作本來就需輪班,是遠通一開始表明,收費員可以表達對欲轉職工作的意見,因此,才會有人提出希望能不要輪班的意見;而之前遠通在北中南召開的工作媒合會中,他指出,確實有許多收費員因對遠通失望,因此未填志願,僅表示希望由國家安置,沒參加轉職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