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基金會南部辦公室主任張萍今(14)日到台南地檢署按鈴控告台南某國立高中廖姓體育運動組長涉嫌強制猥褻,指廖某訂定該校網球隊內規,規定球員不能交女朋友,違規就要接受處罰,處罰方式竟是叫其他球員在違規者的生殖器上畫大象,至少有2人受害,廖某還要求學生不能對外透露有此內規,多數學生因為承諾不說,父母並不知情。

校方對此回應表示,經查球隊並無此內規,而且性平會調查時,學生說詞也不甚清楚,校方沒有包庇,是依據調查小組建議對老師記2小過,如今事件進入司法階段,校方尊重司法調查。

張萍指出,事件發生在3年前,由於學生一再隱忍,2年前家長才得知此事,報請學校處理,豈料學校非但未彌補孩子們的身心傷害,也不認為該名嚴重傷害學生身心的組長應該解聘,只輕輕記了小過,而廖某竟然還不服,對記過處分提出申覆,家長氣不過,最近決定向人本投訴。

她強調,學生的生殖器被畫大象,已屬嚴重侵犯其身體隱私及自主權的行為,會讓學生感到被羞辱,而且又是在公開的情境下,由其他學生一起畫生殖器,顯然有「示眾」的侮辱及警告意味,不管是在廖某壓力下畫大象的隊友或是被畫生殖器的受害者,心靈與尊嚴均已被廖某嚴重侵犯及傷害。

張萍也指出,教育基本法第8條明文規定:「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教育部也規定學校不能因學生談戀愛而處罰學生。廖某基於教師與學生間之權力不對等關係,使孩子成為其猥褻行為之工具,已經嚴重傷害學生之身心與人格發展。

她認為,廖某的違法行為已經延續多年,令人懷疑受害人不只2人,檢察官應主動偵辦涉案人的強制猥褻罪行,還受害人公道;該校也不應繼續「師師相護」、成為人格異常老師的幫兇,應依教師法解聘廖某,還給學生安全的求學空間;至於教育部督導不周,應公開道歉,並退回該校考績會之小過處分,不予核備,並積極追究該校教育行政之缺失,查明是否有隱匿及包庇者,進一步監督、追蹤該校解聘廖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