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長王金平遭撤銷國民黨黨籍案,台北地方法院3月19日判王一審勝訴,不過,國民黨黨政人士今(10)日表示,為了國民黨黨紀制度的長遠考量,決定採用律師團意見,下午4點由律師羅明通到台北地院遞送上訴理由狀,北院已受收處理。

羅明通表示,原判決認定開除與撤銷黨籍,均需依人民團體法規定經全國代表會表決確定,但這種看法卻有運作上的實質困難,並將溯及以往所做「撤銷黨籍」的處分效力,影響黨籍處分的安定性,嚴重破壞政黨自治原則。

下週一(14日)是國民黨最後的上訴期限,國民黨籍立委蔡錦隆今天發起連署,希望馬英九總統能聲明放棄上訴,但國民黨的反應正好相反,決定對此案提出上訴,理由是國民黨身為應訴方,如果不上訴,判決就會確定;雖然這是屬於個案判決,但將會產生通案的效果,為了國民黨制度的長遠考量以及整體影響,提上訴是不得不的決定。

黨政人士指出,國民黨是政黨,不能視為一般人民團體看待,根據判決書,撤銷黨籍屬於會員除名事項,要有全國代表大會過半出席、出席人數達2/3以上同意才行。若依此邏輯,會員除名無法以現有考紀機制議決處分,如果溯及既往,會影響過去黨紀的處分效力,過去被撤銷黨籍者如主張考紀機制無效,將造成非常大的影響。

而年底7合1選舉(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與村里長選舉)在即,黨政人士舉例,如果有意參選卻未獲提名者也主張考紀機制無效,國民黨要如何處理違紀參選黨員?「黨紀還有意義嗎?」王金平的個案將造成考紀機制與架構調整,整體上要大幅修正,茲事體大。

羅明通強調,國民黨原本有誠意不上訴,但為了避免王金平的「個案」變成「通案」,而且事涉法律甚至憲政層次的爭議,應藉由司法救濟途徑釐清,因此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