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聯黨團今(24)日召開記者會指出,自2006年起開放公務員經備報許可,就可以到中國,一直到2013年為止,未事先申請就違法前往中國的公務員共有366人、1710人次,其中以警政署22人最多,海巡署12人居次,而國防部、調查局都有案例,甚至還包含9位三線以上的高階警官。國安局國內處組長鄭仲凱回應則說,國安局掌握的情資「不是很精準」,但可供各單位「參考」。

台聯黨團總召賴振昌質疑,軍警調人員都違法前往中國,可能造成國安危機,國安局應徹查是否涉及洩密,影響國家安全
。台聯黨團副總召葉津鈴指出,現行「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對公務員前往中國都有相關規範,但為何仍有這麼多公務員違規不報備?幹事長周倪安也批評,高階警官到中國進修,難道沒有國安風險嗎?政府應儘速修法禁止公務員赴中進修。



與會的國安局國內處組長鄭仲凱回應說,國安局蒐集的相關情資「不是很精準」,但會將手上資料供各單位「參考」,但政策規範是陸委會的權責,國安局不便干涉。



國防部資源規劃司處長劉靖中表示,國防部違規的5人都是國防部主動查處,報備出國卻透過第三國轉進中國的個案,其中2人是聘僱人員、2人文職、1位士兵,都是去奔喪、探病等狀況,也都有依規定懲處。

警政署保防室科長王敏吾表示,全國警察共有7萬多人,違規赴中每年平均3.67人,若按照人數比率並非全國最高,且都是2線3星以下官警,沒有3線1星以上警官,且都已懲戒,目前也沒有發現「通敵」的狀況。

陸委會法政處科長陳志仲表示,依現行法規,台灣公務員不是不能到中國,但簡任11職等或警監三階以上,需要向內政部申請,沒有提出申請,可處2萬到10萬元罰鍰,洩密的更可罰20萬到1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