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全面電子計程收費已於去年12月30日零時執行,民進黨立委管碧玲今(13)日於立院交通委員會提案通過,要求在遠通電收全國直營服務點未達120處之前,用路人在各種通路管道繳費或補繳通行費的手續費均應免除,交通部長允諾遵照辦理。

管碧玲提案指出,全面電子計程收費開辦後,雖有3日的全線免收費適應期,但相關繳費、預繳、不足額補繳、未儲值補繳、自行或平信通知補繳、掛號通知補繳、逾期通知補繳等,多種複雜的通行費以外的行政費用,成為人民為配合國道電子收費政策的額外不合理負擔。

管碧玲表示,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已多次對相關額外負擔作成決議,籲請交通部應積極與遠通協調,採各通路或行庫之手續費無差別收費、並朝相關手續費全免的方式辦理,然交通部及遠通電收不僅無視民意訴求,對直營服務據點之拓展更違背承諾,致使用路人增加相關額外負擔。

管碧玲指出,到今天遠通官網公布的3種服務點,全國的直營點只有26處、指定車廠服務中心73處,其他服務據點雖號稱有超過1500處,但只能申辦黏貼eTag但不能儲值繳費。

管碧玲認為,交通部宣導不足、監督不力,遠通電收承諾的直營服務點不足,故提案要求於遠通公司全國直營服務點未達120處以前,用路人於各種通路管道之繳費或補繳等均應免手續費;交通委員會通過該項提案,交通部也允諾將遵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