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路透社報導,伊朗與歐美等6國關於伊核問題所達成合意的「共同行動計畫」,伊朗當局1日公開表示,將於1月下旬起開始履行第1份階段性協定,6國方面則尚未確認。

日本共同通信社2日清晨報導,去(2013)年30、31兩日,在日內瓦召開了專家會議,討論伊核問題共同行動計劃的履行方法。伊朗的協商負責人於同月31日向伊朗媒體表示,「根據專家會議的結論,可能將於1月下旬開始履行(與6國)合意的行動計劃。」

聯合國在去年11月底的報導中說明伊朗核問題的歷史。2003年初,伊朗宣佈發現並提煉出能為其核電廠提供燃料的鈾後,美國對伊朗核計畫提出「嚴重質疑」;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也通過多項決議,要求伊朗與其合作,終止鈾濃縮活動。

在國際社會斡旋下,當年12月,伊朗正式簽署了《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附加議定書,並一度暫停濃縮鈾活動。2006年1月初,伊朗宣佈恢復中止2年多的核燃料研究工作,伊核問題隨後被提交至聯合國安理會。

安理會5個常任理事國與德國共6國官員多次舉行會晤,尋求伊核問題解決方案,形成了關於伊核問題的「六國磋商機制」。6國與伊朗自2008年7月以來舉行多輪對話,但由於雙方在鈾濃縮、制裁等核心問題上分歧嚴重,談判在此之前一直未取得明顯進展。

2013年11月24日,美、英、中、俄、法、德6國和伊朗在日內瓦達成一項協議,伊朗將限制其濃縮鈾提煉濃度不超過5%,目前濃度高達20%的庫存也將被稀釋到5%以下或轉換為不能進一步濃縮的形態,6國則將提供「有限度、臨時性、針對性」的制裁放寬。

此外,伊朗也同意將「前所未有」的允許聯合國國際原子能機構的調查員每天對納坦茲和福爾多的核設施進行檢查。調查員也將可以查閱阿拉克核設施設計圖樣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