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會今(19)日針對台鐵太魯閣號殉職機車長蔡崇輝遺族未獲「冒險犯難因公撫卹」,而提起行政訴訟案熱烈討論。據銓敘部統計,從民國30年至今,只有40人獲冒險犯難因公撫卹金,法規是否過於嚴格?院會主席、考試院長關中最後指示權責機關銓敘部應審慎處理並儘速報告院會。

發生在去年1月17日太魯閣號撞擊違規砂石車事件,蔡崇輝當時緊握煞車,捨命保住全車300位乘客,事後並入祀忠烈祠,也獲頒一等交通專業獎章,但在辦理撫卹時,遭銓敘部認定不屬於「因公冒險犯難死亡」,蔡崇輝的遺孀王麗娟遂提起行政訴訟。

銓敘部指出,根據遺體和斷肢的位置,認定蔡崇輝是在緊急時意圖逃跑,因此駁回因公冒險犯難的死亡撫卹。但台鐵局長范植谷昨天表示,同仁在那種非常危急的狀況下,仍然用他最負責任的態度,發揮他的道德勇氣,在最後時刻還是有煞車,所謂「冒險犯難」無庸置疑。

而今天在考試院會中,有考試委員同情蔡崇輝的遺族,認為此案可以再討論;但也有考試委員表示,「冒險犯難」有嚴謹的法律規定,要遵守法規界限;還有考試委員認為,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目前雖判銓敘部勝訴,但得等走完司法程序,若有意見再修正。

銓敘部官員則說,獲得冒險犯難因公撫卹可分為3種類型,包括消防員衝進火場救人卻殉職、警察逮捕持槍歹徒,但在圍捕過程中,被歹徒射擊死亡;災難發生時,如921大地震仍赴災區救人救災,最後卻因此身亡,這3種類型前提都是要有個災難現場或已發生的危難事故,公務員到現場救難救災才能算數。銓敘部從民國98年8月1日起,已遴聘包含各醫學專科領域醫師、具有法學及人事行政背景的專家、學者組成專案小組,透過專業與客觀審查機制,進行冒險犯難因公撫卹案件的審查。

但由於該案已引發社會關注,關中裁示,請權責機關銓敘部審慎處理並儘速報告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