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聯邦法院的陪審團21日針對蘋果控告三星侵權求償案做出裁定,韓國三星電子公司應賠償美國蘋果公司約2億9,000萬美元。這也是蘋果對三星一連串的侵權訴訟中第2筆獲判賠的巨額款項,上一筆則是今年3月美國地方法院重審判決的近6億美元。

經過一週審理後,加州聖荷西聯邦法院由6女1男組成的陪審團於21日宣布判決結果,針對三星13款產品侵犯蘋果5項專利,裁定三星應賠償蘋果2億9,000萬美元。

蘋果原向三星索賠3.8億美元的專利侵權損害賠償,三星則堅稱,蘋果口中的專利技術並非具備他們所聲稱的價值,公司最多只會賠償5200萬美元。

針對判決結果,蘋果發言人于蓋(Kristin Huguet)表示,感謝陪審團讓三星付出代價,因為此案對蘋果的意義並不只是金錢,「事關創新,以及為了發明大眾喜愛的產品所付出努力」。

對此,三星尚未發表回應,但預計其將對最新的裁決提出上訴。

去年蘋果也曾因控告三星電子專利侵權,獲加州聖荷西法院另一個陪審團判賠10.5億美元巨額。不過美國地方法院法官高蘭惠(Lucy Koh)認為,陪審團算錯審理中13款三星裝置發生侵權的時期,因此在今年3月重審此案時將賠償金額大砍4.105億美元,降至6億美元。這也意味著到目前為止,蘋果已成功向三星索賠了近10億美元。

事實上,蘋果與三星在世界各地的法院纏訟多年。不同於在美國每告必贏,去年8月份蘋果在日本控告三星侵權時遭到東京地方法院駁回,當時法官認為,蘋果所主張的專利不足以稱為專利,且美國許多陪審團所做出來的決策有重大法律瑕疵,因此駁回該案。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美聯社資料照片)